3月23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绿化及配套设施和楼体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重点内容如下:
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二期)绿化及配套设施和
楼体及配套亮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已由长财城〔2025〕6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和楼体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二标段: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楼体及配套亮化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
一标段:ZWHY2026-0006/1;
二标段:ZWHY2026-0006/2;
2.3 建设地点:人民广场及周边;
2.4 建设规模:
一标段: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负责实施联通大楼、工人文化宫、吉林省宾馆3个院落绿化、彩化、配套设施工程及人民银行、市公安局、市纪委3个院落绿化、彩化完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装修缮、恢复历史风貌、重要节点补植树木花卉及增设游憩服务设施等土建工程;
二标段:人民广场及周边院落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期)楼体及配套亮化工程,负责实施联通大楼、工人文化宫及吉林省宾馆3个院落楼体修复亮化及其他配套照明设施;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572.4757万元,二标段236.0800万元;
2.8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编辑:刘怡彤 审校:熊一黎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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