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

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肉及肉制品领域

1.牛(羊、驴)等肉制品掺假掺杂;

2.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农村集市、学校周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社会餐饮门店等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

3.网络经营产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

(二)网络餐饮食品领域

1.未取得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问题,伪造、变造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未按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

2.线上未公示经营资质、经营场所、菜品名称、原料名称等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等;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未使用封签等方式对食品进行密封,进货查验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三防”措施不到位等不符合操作规范问题;

4.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为开展抽查监测、制止违法行为,未依法登记、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等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热线:0349-6063529

举报来信地址:平鲁区胜利北街13号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核查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核实、严肃查处,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特此通告。

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