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拟对其全资子公司红塔昆明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红塔昆明解散注销,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转让给红塔创新。吸收合并后,红塔创新持股比例由7.26%增至19.89%,红塔昆明不再持股。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增减持股份,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生变化。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合规确认,最终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新亚强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拟对其全资子公司红塔昆明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红塔昆明解散注销,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转让给红塔创新。吸收合并后,红塔创新持股比例由7.26%增至19.89%,红塔昆明不再持股。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增减持股份,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发生变化。该事项尚需上交所合规确认,最终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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