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硫酸加入皂脚生产酸化油,无配套环保设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三同时”制度生产数年,北海市一企业被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相继查实,并依法作出了处罚,其无证生产、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就被坐实。
然而,在处罚作出数年后,为给自己无证非法生产的行为洗白,该企业却异想天开,近日向南宁市铁路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广西区生态环境厅给告了。
村民多次投诉,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未依法履职涉嫌不作为
公开信息显示,自2022年起,就有村民投诉“北海市铁山港区润昌生物油脂厂(下称“润昌油脂厂”)长期非法排污”。
2022年4月20日,北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海市铁山港区润昌生物油脂厂长期非法排污问题处理情况的答复》中,有人就反映了该问题。
有意思的是,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答复却是没有发现其生产和排污的行为。
答复中这样写道:“据该厂负责人反映,该厂生产原料废白土的来源供货情况不稳定,其已停止生产及使用相关生产设备。目前,仅使用厂区内的贮存池暂存皂角且不经加工,使用罐车直接运走。”
显然,该答复存在问题和漏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皂脚属于固废物,有严格的管理办法,运输、买卖、使用其作为生产原料,均有台账记录。但在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中,仅根据当事人的说法,对皂角和厂区存放硫酸的来源和去向,并没有依法调取台账,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渎职和不作为的情形。
网络曝光并举报到区生态环境厅后,润昌油脂厂才被调查
到了2023年,有村民继续就润昌油脂厂非法生产酸化油及排污情况不明一事求助于媒体人。
此后,有媒体人和环保志愿者现场走访核实,在2023年6月至9月间,都有拍摄到润昌油脂厂每天用罐车从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回皂脚的照片和视频。
但当地村民称,曾多次向北海市环保执法部门举报,但每次都没有调查结果,又或者给出类似此前的回复,称调查时润昌油脂厂没有生产。
更甚的是,在网络媒体披露后,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曾向北海市网信办答复称,没有查到排污情况,所发布信息为虚假谣言。
然而,媒体人和环保志愿者多次拍摄到,润昌油脂厂每天都有购进原料和拉出废水排放。
2023年8月,我们将相关情况反映到广西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26日,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向我们作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答复信访举报事项的函》,就润昌油脂厂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初步的调查结论并依法告知。
该函载明:润昌油脂厂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查,2020年5月至2023年9月,润昌油脂厂分别从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鹏顺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宏程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购买植物皂角、浓硫酸等生产物料,利用旧厂区部分原有生产设备(注:原设备只能加工废白土)加工生产酸化油。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原环评文件批复不一致,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该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我厅已将案件线索转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情况。
在广西区生态环境厅两天的调查中(2023年11月1日和2日以专案组的形式进行了调查),查实了润昌油脂厂不符环保要求无证生产的事实,对其是否排污污染环境问题没有查实。
但在此期间,当地海域的水产养殖户却遭受了一次灾难。
2023年8月,北海某水产公司负责人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该公司位于铁山港至竹林南部养殖区于当年7月31日突发鱼类大面积死亡。事发当时,相关部门的专家现场告知其检测结果为海水有“污染物”。但过了几天官宣口径为赤潮爆发。
据该水产公司负责人称,此次疑似海水污染导致其网箱养殖的鱼类大批死亡,总损失约3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养殖户因发布该信息,被当地派出所叫去调查,并要求其删除了上述朋友圈信息。
地方生态环境局迟迟未作跟进调查
事实上,在广西区生态环境厅暗访调查润昌油脂厂的结论出来之前,网络上关于该厂非法生产酸化油及排污问题的反映已经出现多次。其中,在2023年7月14、7月25日、9月4日,有多个网络平台披露了润昌油脂厂无证生产、排污的信息。
然而,北海市、铁山港生态环境局对此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广西区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1日、2日组织专案组进行核查,将润昌油脂厂无证生产的线索转交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后,该局才于同年的12月25日跟进调查。此间的时间,长达一个多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等于变相给涉嫌非法生产酸化油的润昌油脂厂留够足够的时间去销毁、隐匿了证据。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广西区生态厅的线索,介入调查后,直到2024年4月14日才作出北综执环罚〔2023〕23-1号《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处罚书载明:仅对自2020年5月始,你厂利用旧厂厂区的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建成以皂脚作为原料,加入硫酸生产“酸化油 ”和“乳化皂脚”的生物油脂加工生产线,未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投入生产至2023年11月调查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第十大类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16植物油加工133*中的“除单纯分装、调和外的)类目,应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该处罚书称:“你厂(润昌油脂厂)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也就是说,润昌油脂厂旧厂区利用其自称废弃的设备生产了酸化油,未编制环境报告书、未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备,就非法生产长达3年6个月的时间。
为此,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润昌油脂厂作出罚款231136元的处罚决定。
对此处罚,业内人士认为属于处罚过轻,且对涉嫌污染环境的问题没有深入调查。
按照行业规律,皂脚加浓硫酸生产酸化油,得到废水偏酸性,属于危废物,按照润昌油脂厂当时阶段的工艺设备是不能处理该危废水达到排放标准的,那么,对于该厂2020年5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产生的危废水去向,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未作深入调查,涉嫌渎职和不作为。
知情人称,润昌油脂厂非法生产酸化油的时间远比查处的时间更长,产量远比调取的数据更大。主要表现有:北海市生态环境局未依法全面从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鹏顺化工有限公司、广西宏程化工有限公司等原料供给企业,调取2014至2020年4月期间的皂脚合同与原料去向;未尽职调取润昌油脂厂购买硫酸的台账;未尽职调取2014年至2020年4月润昌油脂厂弃用生产线停产期间的用电量,因为在北海市生态环境局上述处罚决定书中有描述称,润昌油脂厂2014年7月 29日正式生产,两个月后生产线弃用,2020年5月开始利用旧厂区设备生产“酸化油”,这就意味着长达6年时间该工厂处于废弃状态,而调取用电量可以证明弃用生产线期间是否在非法生产。
新厂区设备未验收即生产,地方环保部门视而不见
因当地村民的不断举报和反映,润昌油脂厂不得不关停了简易的铁皮屋旧厂,并在离旧厂区约200米的地方开始建设新厂。
然而,润昌油脂厂新厂区的建设,因选址不当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废气等影响了一墙之隔的上千户居民,在短短的数月之内,就被当地群众投诉了数十次。
2025年9月23日,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向投诉人作出的《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中载明:“因选址不合理,2023至2025年期间,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涉及润昌油脂厂环境问题投诉26次(其中反映臭气问题18次),第一次投诉时间是2023年8月21日,最近一次投诉时间是2025年8月12日。由于群众对该公司生产产生的臭味反映强烈,2025年7月14日,北海市铁山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达《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该公司目前仍处于停产状态。2025年8月19日,自治区环科院对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疏化氢、氨气、非甲烷总烃进行布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臭气在上风向、下风向臭气浓度均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制要求,最高值为316,超出标准(20)14.8倍;其余指标均符合排污许可相关要求。
该告知书称:“周边居民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恶臭明显,停产后有所改善。”
该告知书还载明:润昌油脂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调试生产排放污染物和废气。该厂2024年5月建成调试生产,而排污许可证在同年的6月11日才取得,故润昌油脂厂构成无证生产。
而根据皂脚提供企业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惯例,以及知情人提供的信息证实,该公司每季度与酸化油生产企业签一次皂脚销售合同,以此可以推断得出润昌油脂厂至少在2024年4月1日开始再次向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皂脚,以此可以得出,该厂要么继续利用旧厂非法生产,要么更早时间在新厂区无排污许可证非法生产酸化油,并涉嫌无证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了环境。
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广西区生态环境厅在该告知书中将“润昌油脂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调试生产排放污染物和废气”的事实,告知、移交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但北海市生态环境局至今都没有针对该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还有,在涉及润昌油脂厂新厂区生产期间抽排污水的车辆,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只核查了车牌号为冀DT3257(冀DVS88挂)、桂EKP639等车辆,对群众2025年7月前后在网络发布、以及向公安机关多次反映的环卫特种车桂E33797,则没有进行核查。
更有意思的是,为了给自己洗白,润昌油脂厂于2026年2月24日,将广西区生态环境厅起诉至南宁铁路运输法院,针对其“2013年至2023年旧厂区生产期间无环保处理设备的认定”以及“废气超标”问题发起诉讼,起诉要求撤销。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润昌油脂厂2013年至2023年期间的旧厂区,没有配套生产酸化油的环保设备是客观事实,也有区、市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调查与认定,有关废气问题,不仅有权威部门的检测结论,更有周边上千户居民的意见与反映,孰是孰非相信法院自有公论。
另举报人透露,近期纪委已多次向举报人核实相关线索,相关调查也正在进行,相信随着纪委的介入,更多的事实与真相将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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