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潘市镇下街社区居民唐双发、汤献元、李兴发三人联名举报该社区领导成员冯某,反映其涉嫌滥用职权、私设“小金库”、违规征地等事项。相关问题经多次举报后,潘市镇地方于2025年12月18日对冯某作出内部警告处分决定,但该处理结果未得到举报人认可,举报人已再次向永州市、祁阳市纪监部门递交举报材料。

据举报人李先生、唐先生、汤先生等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18-2020年间,被举报人冯某被指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未召开村级“两委”及群众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社区数十亩集体田地,用于征地相关事宜,随后违规将部分土地转卖给居民建房,同时被指私下向本村村民以低价(5000元)出售140平集体土地。

土地占用问题反馈 图一 (代表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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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占用问题反馈 图一 (代表人提供)

经举报人内部核算,上述相关集体收入合计约计247.5万元,且均未存入社区集体账户,举报人认为冯某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举报人反映要求公开相关账目,但相关事宜被指遭地方部门拖延数月仍未有积极处理。

被反映违规占用土地 图二 (代表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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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映违规占用土地 图二 (代表人提供)
被反映违规占用土地 图三 (代表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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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映违规占用土地 图三 (代表人提供)

2024年11月20日,举报人向潘市镇上级部门、纪监部门书面举报冯某问题。2025年1月10日,因潘市镇地方未给出处理回复,举报人向祁阳市纪监部门书面递交举报信。同年8月12日举报人向永州市纪监部门递交书面举报信。9月5日,因问题反映长久未有积极回复,举报人到祁阳市纪监部门当面举报,潘市镇纪监部门给出“承诺9月20日处理”,但始终未有结果。10月24日,举报人第二次到永州市信访中心/纪监部门举报,要求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2025年12月18日,祁阳市潘市镇委员会下发文件,经调查认定,冯某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具体包括2021年至2025年期间,将收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未纳入社区集体账户管理,以“广告费”名义套取资金发放干部补助,违规列支“茶油采购费用”及“招待费”等。

处分决定书 图四 (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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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决定书 图四 (当事人提供)

但该文件仅决定给予冯某内部警告处分,处分自2025年12月18日起执行。针对该处理结果,举报人表示强烈异议,认为该处分仅针对冯某部分违纪行为,未对举报中提及的“私设小金库”、“集体收入未进集体账户”、“违规征地”、“出卖集体土地”等核心事项作出全面认定和处理,认为处理存在“避重就轻”、“未解决实质核心问题”的情况。

举报人李先生、唐先生、汤先生表示,他们先后数次向市级纪监部门举报相关问题,但均未获得明确回应,镇地方的处理结果也未解决冯某所涉违规的根本问题。从反映问题到给出回复处理,历经十余月,被指“处理消极”、“进程缓慢”。因对处理结果不满,举报人想镇纪监部门反映诉求,但得到积极回复,后又想市纪监部门反映诉求,仍未得到积极处理。

三人多次向地方反映要求“账目公开”,举报人反映称地方一直对此要求存在“消极应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核实处理”等情况。

对于农村村级组织而言,247.5万元属于大额资金,冯某的相关行为已侵害社区集体利益,举报人希望永州市、祁阳市纪监部门能够介入彻查,对“违规征地”、“集体资产处置”等相关问题开展全面调查,给出公正合理的答复。

举报人汤献元、李兴发、唐双发 图五 (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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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汤献元、李兴发、唐双发 图五 (当事人提供)

目前,举报人已再次递交书面举报材料。期盼地方相关部门及时对接核实举报问题,若存在不当行为,予以合理追究与问责,保障地方村民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