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发布《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1•8”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今年1月8日0时20分许,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主1号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59.71万元。
调查报告载明,2026年1月8日夜班(编注:指1月7日夜间至8日凌晨的班次),当班入井49人,分别在110901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等多处作业。其中,李某德负责巡检主1号带式输送机、地面矸石仓带式输送机等,当班未组织召开班前会;1月8日0时20分许,李某德进入正在运行的主1号带式输送机机头架下方清理煤矸;0时40分许,出矸结束;4时42分至4时56分,工友致电李某德,无人接听;5时43分,工友龚某伍到达主1号带式输送机机头处,看到李某德右手臂被卷入机头架下方底托辊与胶带之间。随后,李某德被立即送医救治。7时50分,李某德被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2月24日,该煤矿组织开展2026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辨识出“主斜井等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防护栏未设置、不完好、未设警示标语、造成人员被卷入滚筒造成伤害”的安全风险,制定了管控措施但未有效落实。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认定,此事故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违章进入正在运行的带式输送机机头架下方进行清理作业,右手臂被卷入底托辊与胶带之间,胸部受到挤压,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认为,此次事故间接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在以下五方面: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机电运输管理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差、驻矿安全监督有差距等主要问题。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其中,对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等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罚款、政务处分;对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副部长、机电运输部副部长、机电运输队队长等5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暂停其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行政罚款;对机电运输水皮带检修维护班班长、机电运输队副队长等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政务处分;对3名驻矿安全监督员,由云煤集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同时,对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处70万元罚款,责令停产整顿,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1日,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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