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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遭民警猥亵案,持续引发热议。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决,该县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获刑2年9个月。受害者家属认为量刑过轻申请抗诉。判决书显示,2025年6月16日,李某以了解打架斗殴案为由,将15岁女生及其母亲叫至办公室,后借故支走女生母亲,以拘留相胁迫,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
事实清楚,李某认罪认罚,此案何以被反复讨论,话题持续发酵?
问题的核心是公众对“执法者失范”的强烈警惕。派出所本是守护公众安全感的最后防线,警服承载着公众的信任与托付,而李某却将“保护地”变成“施暴地”,执法者知法犯法,是对法律尊严、公职身份的双重亵渎。
当前,争议的焦点集中在“2年9个月”的量刑是否合理。纾解矛盾、修补公众信任,关键就在于回应这一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强制猥亵罪的判罚标准,分为两档量刑:基本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包括利用职权、胁迫等手段特别恶劣的情形。有观点认为,李某手段特别恶劣,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受害者家属的诉求,还是公众的关切,都需要一份清晰、权威的解释,让大家明白量刑的法律依据。甚至有必要启动提级调查与复核,以公开透明的流程,释放“对公职人员侵害未成年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若任由争议蔓延、缺乏明确回应,损耗的将是整个公职队伍的形象和公众信任的根基。
公众的质疑,本质上是对权力失范的抵制,是对未成年人安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朴素期盼。唯有正视量刑争议,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知法犯法的公职人员,通过权威复核、公开释法,才能破除权力异化的阴霾,守住安全底线。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覃甚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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