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晚,奥维通信(002231)公告,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涉及奥维通信的虚假陈述索赔案已经陆续启动,具体索赔条件尚待细化。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信息,在2024年4月26日到2025年4月22日之间买入奥维通信股票,并且在2025年4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6年3月21日之前买入奥维通信股票,并且在2026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均已可准备发起索赔。
除了奥维通信投资者索赔案启动,2026年3月1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证通电子(002197)投资者索赔案再获得一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此前2026年3月初,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证通电子投资者索赔案一出现进展,部分案件收到法院送达的测算报告,此前已多次获得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公告收到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涉案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涉案业务,广州云硕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7,641,509.43元,虚增营业成本12,564,102.56元,虚增利润5,077,406.87元;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6,886,194.69元,虚增营业成本6,046,153.86元,虚增利润840,040.83元。广州云硕上述行为导致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06.87元、840,040.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78%、12.52%。证通电子2017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24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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