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被正式写入了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民生工程。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将“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仅用48小时便获住建部采纳。
然而,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双联国际商务中心的业主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手握昆山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却依然看不清小区物业的一本明白账。日前,本刊接到江苏省昆山市王先生实名反映,称昆山市嘉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物业”)在管理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双联国际商务中心期间存在违规涨价、财务不透明、安全隐患严重等多重问题。即便法院判决要求其公开账目,该物业仍以“模糊公示”的方式消极对抗。这一现象引发了业主们的强烈质疑:一家敢于对抗法院判决的物业公司,究竟是谁给了它如此底气?
涉嫌伪造业主签名
“故事要从2016年说起。在此之前,双联国际商务中心的物业服务由苏州军安保物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军安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当时的收费标准为商业用房6.5元/平方米、办公用房4.5元/平方米。然而,2016年初,嘉联物业的突然介入打破了平静。”王先生介绍说。
据王先生反映,嘉联物业进驻双联国际商务中心的程序严重违规,并非通过正规招投标或经业主协商选聘,而是采用冒充业主签字、伪造《业主意见征询表》等手段,擅自变更了物业服务合同。更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新合同不仅更换了物业公司,还大幅提高了收费标准:商业用房涨至8.45元/平方米,办公用房涨至6.45元/平方米。这每平方米多出的1.95元被物业称为“代收代缴”费用,但究竟代收什么、缴往何处,嘉联物业至今语焉不详。更让业主们气愤的是,当业主对收费、服务提出异议拒交物业费时,物业便以不给充电费相要挟,目前依然如此。
近日,双联国际商务中心业主李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其从未在该《业主意见征询表》上签字,若表中出现其签名,肯定是伪签的。同日,业主崔先生向记者反映,此前物业费涨价期间,他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及市长热线举报反映问题,物业公司为此当年为其减免了部分物业费,目前其已恢复正常缴费;崔先生同时强调,其未在《业主意见征询表》上签字。业主夏先生同样否认在《业主意见征询表》上签过字。
业主王某涛先生表示,该物业公司此前(约2020年左右)存在以停电要挟业主的行为,若业主对物业费提出异议、要求公示账单或拒缴物业费,物业便不予充电费,其本人及多位业主均遭遇此情况,还曾多次报警;针对物业额外收取1.95元代收费用一事,其与其他业主曾向物业科、昆山市政府等部门投诉,在政府领导接待日,还当面向市长反映,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隔壁苏豪国际广场公寓的物业费才3.5元/平方米,我们这里不仅高出近一倍,还涨得不明不白。”王先生算了一笔账:仅地上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按每年每平方米多收1.95元计算,一年就多收93.6万元,十年累计高达936万元。此外,电费加价、公摊水电费及装修管理费的收取同样缺乏明确依据。更令业主愤怒的是,物业收费后仅开具收据,收款事由模糊,从未提供正规发票,嘉联物业涉嫌偷税漏税,希望税务部门介入调查。
3月20日,记者致电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周主任,询问双联国际商务中心更换物业及相关情况。周主任表示自己履职仅一个多月,对具体情况不了解,需向同事核实后再答复。
3月23日上午,周主任表示,双联国际商务中心更换物业备案相关资料不在区镇层面,而是存放于市住建部门,现已向住建方面提出查询申请,目前对方正在进行调取查看。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私自更换物业是无效的。在商业地产管理中,不能仅凭伪造业主签字就私自更换物业服务合同。该变更行为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对业主不发生法律效力。业主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聘新物业的方式,合法终止与原物业的合同关系。
不履行法院判决,公示成了“走过场”
“如果说违规涨价是第一重打击,那么财务不透明则是业主们更深的痛。”王先生表示,根据物业相关规定,小区公共车位使用费、电梯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公共收益应归业主共有。然而,多年来,嘉联物业始终否认存在公共收入,从未向业主返还或公示。
为了搞清楚小区的真实财务状况,业主王先生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业主知情权诉讼。2024年9月3日,昆山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3民初13878号判决书明确判决,要求嘉联物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布昆山市花桥镇双联国际商务中心2017年至2023年期间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详细清单、代收代缴费用的收支详细清单(其中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代收代缴费用的收支情况应当以月为单位、对费用收入和支出内容进行详细列明),并供王先生查阅和复印。
“然而,胜诉的喜悦很快被现实的冷水浇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案号:(2024)苏0583执14189号】后,嘉联物业的做法令人大跌眼镜。”王逸伦告诉记者,物业仅提供了几张模糊的年度总金额表格和一些无法辨认的公示照片,对于法院要求的“代收代缴费用明细”以及“公共收益的具体收支内容”,始终拒不提供。
“法院判得清清楚楚,要按月列明详细清单,物业公司却拿几张汇总表来糊弄。”王逸伦表示,这种敷衍式的执行让胜诉判决成了一纸空文。
3月21日,记者联系嘉联物业负责人高某波,其仅表示自己“只是负责现场管理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昆山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3民初13878号判决书显示,王先生与嘉联物业业主知情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6月25日、8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嘉联物业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某波到庭参加诉讼。
王玉臣律师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仅提供模糊年度汇总表以对抗法院要求“按月列明详细清单”的判决,属于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涉嫌拒不执行罪,具体要视情况而定。业主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促使其履行。如果构成了拒不执行罪,可以申请法院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在收费毫不手软的同时,嘉联物业的服务质量却与收费标准严重不符。业主刘先生反映,物业没什么服务且物业费在片区内偏高,所付物业费未享受到对应服务待遇,同时该物业服务区内环境卫生状况不佳,整体管理水平较差。
安全隐患更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据业主反映,在嘉联物业的纵容下,部分商户乱接电线,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消防和监控设施几乎是摆设,甚至未设置规范的消防控制室。
地下空间的管理更是乱象丛生。王先生表示,虽然相关部门曾在2024年12月18日责令拆除地下室违规隔离的仓库和冷库,但仅仅过了一年多,到2026年3月17日,又发现被拆除的隔离仓库又“死灰复燃”,里面堆满货物,运送货物的车辆往来不绝,安全隐患再次抬头。
业主诉求:还原真相,回归法治
“面对物业的种种不端行为,业主们并非没有想过办法。”王先生表示,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自治途径更换物业、监督服务,成了大家的共识。然而,这一合法诉求却遭到了嘉联物业的百般阻挠。
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它折射出当前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家企业为何能公然对抗法院生效判决?长期的服务缺位和安全隐患,为何未能引起监管部门的足够重视并及时落实处罚?
基于此,王先生代表全体业主提出了明确诉求:恳请主管部门调查嘉联物业的违规行为,敦促其停止违规涨费,恢复原物业费标准;严格依照法院判决,按月公示2017至2023年的物业服务收支、公共收益及代收代缴费用明细;全面整改服务质量,清除违规商户,完善消防设施;并指导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保障自治权利。
针对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双联国际商务中心业主遇到的问题,王玉臣律师给出四条实操建议:一是优先固定证据,全面收集整理伪造签字、缴费凭证、物业服务脏乱差及安保缺失、安全隐患、物业威胁停电的沟通记录、法院判决及执行阶段模糊公示材料等相关资料。
二是就判决执行事宜,立即向执行法院提交《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依法处置。
三是针对物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向税务、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消防等部门提交书面举报,要求查处整改;若相关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是联合足量业主,向街道或乡镇政府正式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同步说明物业阻挠情况,尽快推进业委会成立及更换物业公司的表决。
对于此事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