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广大人民群众:

感谢您对禁毒工作的支持!当前正值春耕时节,也是禁种铲毒的关键期。为从源头杜绝毒品原植物(罂粟、大麻等)种植,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辽宁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省禁毒办倡议:

一、遵纪守法,不种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植物;严禁买卖、运输、携带其种子或幼苗;严禁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违者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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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毒品原植物从种子到成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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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毒品原植物从种子到成果全过程

二、主动铲毒,可免责

凡非法种植的,务必立即主动铲除或上交种子、幼苗、罂粟壳。凡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依法免除处罚;主动上交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心存侥幸、拒不铲除的,将从严惩处。

三、认清后果,勿违法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将受行政处罚(拘留、罚款);500株以上且不铲除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民监督,共参与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等涉毒线索。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共创“平安辽宁”“无毒辽宁”!

辽宁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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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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