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
一名9岁儿童误食不明液体中毒
需紧急转院救治
交警一路疾驰开道
及时将孩子护送至医院
为抢救赢得宝贵时间
“警察帮帮忙,我的孩子误食不明液体……”
3月18日21时许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州三大队
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
一名9岁儿童
误食不明液体中毒
情况危急
急需从灌云县医院转至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通灌路院区救治
希望交警能帮助护送
人命攸关
一刻也不容耽误
接到指令后
民警王枫带领辅警
李昊燃、张宇杰
立即驾驶警车前往接应
途中民警与求助人电话沟通
约定至宁海大桥桥底北侧汇合
在与求助人成功会合后
民警立即亮起警灯、拉响警笛
一路疾驰护送求助车辆
“走啊,往前走!”
面对未及时让行车辆
民警通过喊话提醒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执勤警力以最快速度
将孩子护送至目标医院
抵达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楼后
民辅警协助家属将孩子
送到抢救室进行救治
好在送医及时
为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目前,孩子已脱离危险
正在康复中
对于突发意外
需要急救的患者来说
时间就是生命
大家在驾车途中
如遇执行紧急任务的
警车、救护车、消防车
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要及时避让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相关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违章行为,反而应当给予表扬和支持。
专栏阅读
来源丨江苏警方编辑部 连云港交警 中国消防
编辑丨王琪珺 蔡万宏
审核丨张可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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