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专栏发布了四川省成都市《生态补偿不再“凭经验、缺标准”,成都构建综合性治理体系 | 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③》实践案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成都市以科学测算、动态优化、机制升级为路径,创新构建了从源头激励保护到末端约束治理的全链条水生态补偿机制,为跨区域环境治理提供了示范样本。一起来看报道内容↓↓↓
01
理论先行,科学测算夯实决策根基
成都市的生态补偿探索起步早、重科学。2011年起,设立年度6000万元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激励资金,展现出前瞻性的生态担当。2015年,成都市主动开展《成都市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测算》研究,创新引入生态保护总成本法与综合分摊模型,构建起符合地方实际的量化测算体系。这一研究不仅为补偿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更从方法论层面突破了传统补偿“凭经验、缺标准”的困境,体现了数据驱动、理论先行的治理理念,为后续政策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02
体系构建,动态优化激励性政策网络
成都市的政策设计注重延续性与精细化。从2016年试行、2019年正式印发到2025年修订完善,《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激励办法》已发展成为一套动态优化、覆盖全面、分级分类的政策体系。其覆盖范围从单一区域扩展至所有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重要水库;补偿标准也从固定金额发展为按保护区等级与面积分级核算,日益精细。通过不断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资金使用导向,该办法有力引导了基层政府落实保护主体责任,不仅推动了水源保护的常态化与规范化,更显著提升了治理效能,实现了生态安全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03
机制升级,深化从水质扣缴到综合协同的流域补偿
成都市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经历了持续深化与拓展。2011年,启动“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以“超标扣缴、改善奖励”为原则,在岷沱江流域设立三级考核断面。2017年,《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进一步扩大了考核范围、提高了扣缴基准。2023年,《成都市岷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机制实现重要升级,即资金测算综合考量水资源、水环境及地区发展差异,并更精准地体现各地生态贡献,旨在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至此,成都市的补偿机制已从单一的水质经济约束,演进为融合考核、激励与协作的综合性治理体系。
视频来源:生态环境部、四川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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