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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19时56分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黔江大队民警在G5515张南高速公路连湖收费站开展入口安全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起轻型栏板货车超员违法行为,7名工友因图一时方便、抱有侥幸心理同乘,被民警当场查处。

当日晚,在连湖收费站民警按计划对上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当一辆轻型栏板货车驶入检查区域时,民警发现该车后排人员拥挤异常,存在明显超员嫌疑。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摇下车窗后清晰看到,该车后排竟乘坐5人,前排加上驾驶人共2人,合计7人。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并对7名驾乘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同时,要求驾驶人立即安排其他车辆,转运超员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法车辆继续上路行驶。

据了解,该车驾乘7人均为同一工地工友,当日刚在连湖片区完成盖琉璃瓦作业,为节省时间、省去额外交通费用,驾驶人便抱侥幸心理,搭载全部人员返回马武镇,不料刚驶入高速入口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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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速交警提示

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额定载重量,破坏车辆重心平衡,增加行驶不稳定性,同时大幅延长制动距离,遇紧急情况难以及时避险;长期超负荷运行易引发轮胎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突发状况,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更关键的是,超员人员大多无安全带防护,一旦发生意外,不仅逃生难度大幅增加,伤亡风险也会成倍上升,无座乘客往往是最先受到伤害的群体。

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威胁生命安全的移动炸弹,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忽视安全的借口 。无论是务工出行、日常通勤还是亲友相聚,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超员行为;驾驶人要切实扛起安全责任,不超员、不违法载人;乘客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共同守护平安出行路。

来源:重庆高速交警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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