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春风又度桃溪岸,文明花开满永春。站在“全国文明城市”的新起点上,让我们携手出发,以更自觉的行动、更深厚的情怀,共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之美。

01

争当环境卫生的守护者

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精准投放生活垃圾,杜绝随意丢弃、高空抛物等行为。维护公共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不乱贴乱画,不乱堆杂物,主动清理房前屋后及阳台窗外堆积物,让生活环境更加整洁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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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争当公共秩序的维护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人请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非机动车按道行驶,不逆行、不违规载人载物,骑行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经营商户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占道经营,保持店面周边干净整洁,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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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争当邻里和睦的践行者

文明养犬,及时清理粪便,外出务必使用牵引绳。主动关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用守望相助传递温暖。遇到矛盾纠纷理性沟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共建和谐温馨的邻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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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争当城市文明的传播者

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言行文明、待人友善、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宣传城市文明建设成果,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携手擦亮城市文明底色,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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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文明的样子,就是城市文明的样子。居民朋友们,文明始于心、践于行,在这个春天,让我们共同许下文明的约定,用行动书写城市最美的风景,以文明涵养城市气质,以温暖铸就幸福家园

来源:永春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