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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健委

安徽省卫健委关于解明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委(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解明然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胡德奎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副处长;

胡声锁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副处长,免去其医政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张兴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处副处长;

韩静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处副处长;

束苏雪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处副处长;

刘甜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际合作处副处长,免去其国际合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6年2月28日关于李硕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省计划生育协会:

经研究决定:

李硕同志任省计划生育协会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计划生育协会综合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6年2月28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骆燕等同志职务职级调整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渔船检验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骆燕同志任厅科技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红丽同志晋升为厅建设市场管理处(交通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余涛同志晋升为厅公路处三级调研员;

张富饶同志晋升为厅民航处三级调研员;

田松同志晋升为厅直属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

王峰同志晋升为厅综合规划处四级调研员;

罗学霞同志晋升为厅建设市场管理处(交通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张作博同志晋升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盛敏军同志晋升为厅民航处四级调研员;

郝晓君同志晋升为厅离退休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沈永菊同志晋升为省渔船检验处三级调研员。

特此通知。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2月6日

宿州市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6年3月23日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长斌为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张林民为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委主任;

杜 娟为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

董晓鹏为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

张紫芳为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汪银鹰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长虹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杰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

石少一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付 贵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方 勇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祝干干为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庭长;

罗 宁为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庭长;

徐 啸为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庭长;

孙建议为区人民法院芦岭人民法庭庭长,

邱毛雷为区人民法院时村人民法庭庭长;

王伟为区人民法院蕲县人民法庭庭长;

周芹为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庭长;

周化文为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

杨浩为区人民法院朱仙庄人民法庭庭长;

宋姝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媛丽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苏心乐的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马晓东的区人大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工委主任职务;

张林民的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职务;

胡莉的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

许海军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杰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华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李青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史经一的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贵的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石少的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军的区人民法院芦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浩的区人民法院时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方勇的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邱毛雷的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伟的区人民法院朱仙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建议的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职务;

祝干干的区人民法院曹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罗宁的区人民法院夹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芹的区人民法院桃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啸的区人民法院栏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周化文的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许海峰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夏中锋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徐浩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23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加伟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苗胜奇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刚的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邵长稳的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23日砀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姜伦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清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阚峰的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滁州市

天长市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将拟提拔(进一步使用)的干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郑如燕,女,汉族,1979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铜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任镇党委书记。

赵 伟,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拟任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庆源,男,汉族,1991年12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集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一级主任科员,拟提名为镇长候选人。

岑晓慧,女,汉族,1991年8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杨村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拟提名为镇长候选人。

赵欣泰,男,汉族,1974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拟任市直单位正职。

1.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天长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 要求 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天长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天长市政务中心8楼

举报电话:12380-5

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2026年3月20日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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