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3月24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泰安入室抢婴案”将迎来二审宣判,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二审维持原判。

现代快报记者此前报道,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从袁某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2024年,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与家人相认,涉案人员也先后被抓获归案。

2025年9月19日,“泰安入室抢婴案”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曾某孩、袁某贵两人提起上诉

2025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5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3月24日上午,山东高院委托泰安中院代为宣判该案,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姜甲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初爷爷去世都没能等到自己回家,也是因为自己被抢让爷爷郁郁而终,“希望爷爷在天之灵看到这个结果后能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