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1日23时左右,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鉴桥村村民林增号骑着他的“小电驴”前往自家责任田查看作物的灌溉情况。当行驶到村外西边的一条机耕路时,林增号突然发起前方道路右侧的草丛里似乎躺着一个人,他起初并不在意,因为之前经常有喝醉酒的醉鬼倒在草丛里呼呼大睡,他路过时都会“搭把手”,因为这些醉鬼基本都是熟人,所以热心肠的林增号就帮忙给捎带回他们的家交给家人。

不过,这次当林增号下车并打着手电筒靠近时,发现这人他不认识,而且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身上还有很多血。林增号害怕了,也不敢再靠近,而是转身骑上“小电驴”折返回村叫人去了——

林增号直接把“小电驴”停在鉴桥村村委会,进屋后看到村支书林为群正在值夜班,于是他立刻将他看到的情况跟林为群说了,林为群立即叫了同在村委会值班的一名村干部和三个来村委会打牌消遣的村民跟着林增号往现场看个究竟。

他们赶到时看到一个男子浑身是血的仰躺在草丛中,林为群壮着胆子凑上前去细看,并伸手探了鼻息,死人!是个死人!林为群吓了一大跳,慌忙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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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躺路边草丛中的死者尸体

接报后,苍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技术人员驱车赶到了现场,中心现场位于鉴桥村以西600米的一条机耕道上,平时走这条路的人并不多,一般都是下地干活和收工回家的鉴桥村村民,外村人基本不会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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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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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所在的机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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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到案发现场的警车

经苍南县公安局法医戴胜孟的检查,死者的胸部和腹部有锐器伤,位于尸体右手边发现了一把黑色的自制刀鞘,判断这把刀鞘所配的刀应该是造成锐器伤的凶器,但这把刀子不在现场;另外死者头部后脑处有两处被钝器打击造成的伤痕,位于尸体身旁南侧1.5米处的一块带血的石头应该是造成头部钝器伤的凶器。

另外,在位于尸体头部以北半米处有两滩血迹,其血型经检验属于死者;位于尸体头部以南两米多点的位置发现了一只深红色塑料购物袋,里面装满了新鲜的水果;脚靠东的位置散落着一双人字拖鞋;在位于尸体以南7.5米处发现了一顶帽子。现场勘察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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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卧在草丛里死者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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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现场的自制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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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现场的装水果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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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时绘制的现场示意图

根据村支书林为群介绍,鉴桥村地处偏僻,人口流动性很低,除了常住人口外没有多少外来人口,而且他很确定死者不是鉴桥村人,不管是鉴桥村本村人还是借住在村里的外地人都不认识死者,因此死者肯定是被人带到现场杀害后抛尸的。凶手应该和死者认识,否则死者不会跟着凶手来到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

7月22日早上,一名女子来到苍南县公安局钱库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的丈夫刘某军在7月21日傍晚外出拉货后当晚未归,家人找了一夜未果,特来求助。这时钱库派出所已经接到了苍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发来的认尸通知,结果发现刘某军的穿着、体态和样貌特征和在鉴桥村机耕道上发现的男尸的体貌特征非常吻合,于是就让刘某军的妻子前去认尸,结果刘妻一眼就认出死者就是她失踪了一夜的丈夫刘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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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库派出所

刘某军时年30岁,和妻子育有两个女儿,夫妻恩爱、女儿乖巧、家庭和睦。根据刘妻介绍,他们原本住在苍南县的山区里,三年前小女儿出生后因家庭开销越来越大,于是两人来到钱库镇打工。半年前,刘某军用近三年来打工所得的积蓄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利用下班后的时间去镇上拉货拉客载货补贴家用。每天都是18时左右在家吃完晚饭后骑车出门,活少的话到20时左右、活多的时候到22时左右收工回来,一般都在钱库镇镇中心范围活动,从不出镇子,在鉴桥村根本没有亲人,而刘某军横尸的鉴桥村距离钱库镇镇中心足足有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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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在钱库镇镇中心主干道上的机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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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钱库镇中心等客的机动三轮车

7月21日傍晚18时05分,刘某军如同往常一样吃完晚饭骑车离家,没有任何异常,但此后就一去不回。和刘某军相熟的人普遍反映刘某军平日勤劳肯干、踏实和善,交际圈也很简单,除了和他在同一家工厂上班的工友外没有别的朋友。不过,刘妻反映:二十多天之前,刘某军曾经在洗三轮车的时候和另一个骑三轮车的人发生过一次争吵,甚至还动了手,被人拉开后各回各家,第二天刘某军告诉妻子自己的耳膜可能被打坏了,而且恨恨的表示如果真出了问题,一定要找那人算账。最关键的是:那个和刘某军起冲突的人就住在离刘某军遇害地点不到200米处。

对于这条线索,苍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这名和刘某军起过冲突的“同行”开展排查,结果发现此人在案发时间段没有来过鉴桥村,一直待在钱库镇,没有作案时间,所以排除了这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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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案情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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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三轮车进行排查的民警

不过在走访中,警方得知有人在7月21日19时15分左右在钱库镇镇中心主干道看到刘某军坐在三轮车上等客,情况一切正常。警方分析,刘某军应该在不久拉到了凶手,根据凶手的要求来到案发地后被杀害,凶手杀人后骑走了刘某军的三轮车。按照这个案情刻画,警方认为此案的案件性质是抢劫杀人,凶手作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刘某军新买的这辆机动三轮车,因为当时一辆品相较好的机动三轮车在二手车买卖的市场价可以卖三千到五千元,这在当时的镇上不算是一笔小钱!

然而,刘某军所购买的机动三轮车是一辆无牌无照且经过非法改造的“黑车”,所以车的源头无从查起。同时警方以鉴桥村为中心,对方圆五公里的所有居民中有过犯罪前科、经济情况不佳之类的有作案动机的人员都查了个遍,圈出了几个重点嫌疑对象,其中时年24岁的鉴桥村“街溜子”林某的嫌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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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走访的苍南县公安民警

林某平日在鉴桥村游手好闲,经济情况窘迫,曾经因盗窃罪被判了五个月的拘役,但近期出手突然阔绰起来,这难道只是巧合吗?

侦查员对林某的家进行搜查时发现了黑色的电工胶,而现场发现的自制刀鞘就是用硬纸板外缠黑色电工胶制成,这显然加大了林某身上的嫌疑。

随即警方将从林某家发现的电工胶和现场发现的自制刀鞘送往浙江省公安厅刑技中心进行鉴定比对,鉴定结果让侦查员们非常兴奋:林某家的黑色电工胶带和现场自制刀鞘上的黑色电工胶是同一种规格的胶带。

于是,警方提取了林某的指纹,和自制刀鞘上提取到的指纹一起送往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结果表面两者不能作同一认定。于是,林某身上的嫌疑被排除了。

另一边,负责车源排查的侦查员在对全县的二手三轮车市场的机动三轮车交易情况进行排查外,还对负责回收报废三轮车配件的金属回收站和机动车配件商店进行排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一无所获。

除了在自制刀鞘上获取指纹外,技术人员在现场发现的装水果的红色塑料袋上和塑料袋里的水果表面也发现了指纹。结果这个指纹在苍南县当地的指纹库里没有比对上,又将比对范围扩大到整个温州市后也没比对上结果,又将范围扩大到整个浙江省的指纹库,结果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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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上留下的指纹

案件的排查迟迟没有进展,只好挂了起来,成了积案,虽然苍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7.21专案”专案组始终没有撤,每年都要重新将案子查一遍,但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案子始终没有眉目——

2025年9月,当“7.21专案”专案组再度将红色塑料袋上提取到的指纹样本上传到全国联网的指纹数据库进行比对时,终于比对中了一个对象——四川籍男子王立。然而,王立此人这二十年来一直生活在四川老家,从来没有来过苍南县,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

不过,侦查员们没有盲目相信数据信息,因为当年这些信息都是人工录入的,只要是人录入的就一定有误差。他们对王立的家庭关系进行排查,结果发现王立的一个堂兄曾经在苍南县龙港镇(今温州市龙港区)一带打工并生活,如今这个堂兄生活在苍南县县城。

侦查员们传唤了王立的这个堂兄,该堂兄证实在2002年,时年18岁的王立时候曾经来过龙港镇投奔他,在一家有机玻璃厂打工,干了半年就不干了,除了龙港外没有去过苍南县的其他地方。

在对王立在龙港镇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中,侦查员们发现王立曾和龙港镇当地的一名按摩女关系密切,两人曾经在龙港镇同居了两年多,王立从有机玻璃厂辞职后就一直被这名按摩女养着,成天窝在同居地无所事事,经济情况非常窘困。但是王立并不安分,经常和同在龙港镇“讨生活”的四川同乡“耍”,和其中的一名同乡李龙关系最好,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

这个李龙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且好勇斗狠,经常卷入在龙港的四川人之间的冲突中,因此是龙港派出所的常客,且这人经常随身携带一把带有黑色自制刀鞘的水果刀,另外此人还倒卖过几次二手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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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行凶杀人时使用的水果刀

2004年10月,李龙在苍南县参与了一次群体斗殴事件,使用水果刀捅死一人、捅伤一人后被捕,2005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经过多次减刑,于2023年12月被提前释放,然后前往河南打工。

侦查员立即将2004年10月的那起聚众斗殴案件的卷宗调来,发现这起案件中李龙遗弃在现场的那把水果刀的刀刃形状和从刘某军锐器伤口倒模形成的凶器模型的刀刃形状非常相似,于是他们立即将这把水果刀从物证中心调出来,和那把自制刀鞘进行比对,结果这把水果刀非常服帖地插进了自制刀鞘中。

因此,李龙身上的嫌疑陡然增加。

同时,侦查员还发现李龙因为故意伤害罪在2004年11月被批准逮捕后三天,那个和李龙形影不离的王立就突然离开了苍南县回到了四川老家,此后就再也没有来过苍南。根据和王立长期同居的按摩女反映:在王立不辞而别的前一段时间,他每天变得神经兮兮的,变得沉默寡言——

因此,苍南警方认为抢劫并杀害刘某军的应该就是王立和李龙共同作案,王立之所以突然离开苍南县,正是担心李龙被逮捕后将他供出来,所以选择不辞而别——

2025年10月,苍南县公安局兵分两路前往河南和四川,对李龙和王立实施抓捕。由于两人没有任何防备,很快束手就擒。但是,两人到案后却不约而同的一口咬定称捅人的是一个叫任东的人,这让原本似乎已经水落石出的案情再馅波折。这个任东是何许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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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获的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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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获的李龙

经调查,时年40岁的任东在二十一年前的案发时间段也住在龙港镇,于是一队侦查员又赶往四川,将任东给薅回了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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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获的任东

根据王立、李龙和任东的交代,他们于2002年至2003年陆续来到苍南县龙港镇打工,相互都是在同一家有机玻璃厂打工时认识的,由于都是四川老乡,年龄又都相仿,所以很快熟络起来。性格暴躁、好勇斗狠的李龙自觉自愿地当起了三人中的“大哥”,只要王立和任东中任何一人被欺负了,李龙都会为他们“出头”,但因为“出头”的时候下手又狠又重,拉都拉不住、劝都劝不动,王立和任东都觉得跟着这样的“老大”早晚是要倒霉的,但又确实因为李龙而在异地他乡免受了很多欺负,所以就这么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李龙“混”到了2004年,此时李龙也成为当地四川老乡中的“大哥”,一时间风头无两。

2004年7月18日,李龙喝多了酒,跟他们掏心窝子说了不少心里话,说自己当“大哥”其实很累,老家那里盖房子缺钱,所以他才出来打工,原本是想赚点钱就回去,但没想到成了“大哥”,为了“大哥”的排面钱非但没有攒下来,还倒贴进去不少。

三天后的7月21日晚上,李龙突然提着一塑料袋的水果把王立和任东叫出来,三个人就在龙港镇中心主干道上无所事事的溜达了一会,就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钱库镇,下车后又闲逛了一会儿,李龙突然对王立和任东说:“我们抢一个开三轮的吧,把三轮车卖掉搞点钱花花”。任东表示同意,当王立心中害怕,表示自己不会骑三轮,结果李龙一拍胸脯表示“我会骑,我把司机一拳打晕我们骑了车就走,卖车的钱我们三个平分”。王立没办法,只好表示愿意跟从。

恰好此时他们三个刚好走到刘某军的三轮车边上,李龙和刘某军说“去望里镇”,刘某军起先非常迟疑,但李龙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车钱后三人就上了刘某军的三轮车。上车前,李龙悄悄将水果刀塞给了任东,而将水果塑料袋交给王立拿着——

在车行至案发现场的机耕路时,三人凶相毕露,叫刘某军停车后李龙抽出水果刀逼住刘某军,三人将刘某军逼下三轮车后要求刘某军交出全部财物,刘某军表示这是当天第一笔生意,都没开张呢哪来的钱。李龙就趁机提出没钱就拿三轮车来抵,一听这三人要抢自己刚买不久、赖以赚钱贴补家用的三轮车,刘某军急了,当即拼命反抗,但最终寡不敌众,被任东拿着李龙给的水果刀连捅数刀,头部又被李龙用拳头猛打两拳后脑,倒地后当场身亡。随后李龙驾驶着刘某军的三轮车载着王立和任军逃离现场。

离开现场后,三人驾驶着抢来的机动三轮车一路返回龙港镇,藏在一处废弃的房屋院落里准备找个好买家卖个好价钱,后来他们得知警方在追查三轮车的下落时慌忙以9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外地买家,赃款被三人平分,在订立了攻守同盟后各回各的住处。

李龙因为斗殴杀人被捕后,王立和任东唯恐李龙把自己供出来,先后逃离苍南县回到四川老家,一直到二十一年后被抓获。

最终,李龙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任东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王立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