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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国公民李某接到自称是史基浦机场海关的电话,称其有非法包裹被扣留,并通过所谓“国际转接”将该公民接入了“国内公安”。随后,一名“值班警官”与其进行通话,期间提供了伪造的警号和警证,并要求李某下载特定软件进行线上笔录。在“笔录”过程中,声称发现李某名下的某银行账户涉嫌重大跨国犯罪。接着,李某被“公安局队长”接入通话,让其签署“案件保密协议”,禁止李某向任何人透露案件内容,并要求其接受全天候监听和监控并每隔3小时进行安全汇报。

之后,诈骗团伙又发给李某“庭审笔记”,称主嫌犯指认出了李某的样貌,知道李某父母姓名,并指控其曾将个人资料交给他办理银行账户。李某因对方掌握大量个人信息而深信不疑,配合公安局队长写了自白书、个人信息使用轨迹和线索报告。

此外,李某还被要求登录伪造的“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看自己的“判决书”,内容为引渡和资产冻结,为证明个人清白,李某在骗子的指引下申请“资金公证优先调查”,将个人银行卡中的数万欧元汇至对方账户,用于“资金监管”。之后,诈骗团伙又以要求李某提供资金财力证明为由,再次诈骗了数十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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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伪装成海关、警察、使馆等官方号码,假冒工作人员,以当事人涉案为由实施诈骗,作案手段具有较强迷惑性。驻荷兰使馆提醒在荷中国公民提高防范意识,对自称驻外使领馆、国内公检法机关、航空公司等来电加强甄别。切记使馆不会以电话方式通知中国公民有涉国内案件需要处理,不会为当事人转接所谓“国内公检法机关”,更不会提出索要银行账户、缴纳“罚款”“保证金”等要求。如无法辨别来电是否为诈骗电话,可及时向使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12308领保热线)核实。如不幸被骗,请妥善保存证据并立即向荷警方和国内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银行要求采取止付、冻结等止损措施,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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