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持续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本刊特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
本期推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特稿。
文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任贵利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各项工作,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向前,谱写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
一、
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
深刻领悟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深刻领悟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蕴藏着真挚的人民情怀,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具有强烈的人民性。
深刻领悟实践性。实践逻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沃土,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应运而生,在实践中运用、检验和创新发展,指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谱写新篇章,具有突出的实践性。
二、
锚定“三新”找准定位,校准司法履职坐标,落实新时代审判工作新要求
聚焦新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在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锚定新使命。中共中央最新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明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更要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扣两个“更加注重”,站稳人民立场,深化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扛起新担当。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在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长期发展和积累中形成的科学论断。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二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为开创人民法院建设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标注新的发展方位,新目标引领新的伟大征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审判工作提出新要求。人民法院只有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审判工作才能跟上、适应新时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三、
全力答好“四个答卷”,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道路上,持续打造“一流强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召开东北振兴座谈会、四次视察吉林,强调吉林要深入落实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部署,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吉林省委高度重视长春发展,在“十五五”规划中,提出“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近年来,吉林省长春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长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吉林省委、长春市委、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当好吉林法院“压舱石”“主引擎”“火车头”为使命,持续落实“1237”总体工作思路,持续锚定“一流强院”目标,持续争创一流业绩,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以担当作为答好政治答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以高度政治担当审理大要案。长春法院自觉强化政治担当、知重负重,敢于攻坚克难,把审理好大要案作为铸就忠诚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制定17套工作方案,形成16项标准化工作模板,高质量完成中央交办的大要案审判政治任务,为全国重大职务犯罪审判工作创造了“长春模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专案审判专项工作被吉林省委荣记集体一等功。
以有力司法护航东北振兴。长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吉林振兴发展、聚焦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全力发挥“五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长春互联网法庭、长春破产法庭、长春国际商事法庭、长春金融法庭)职能,锚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区、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和审判工作现代化先行区”发展目标,在服务新质生产力、服务数字经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吉林省金融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效,成为法治护航东北振兴的“司法尖兵”。长春知识产权法庭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中通国脉重整案”入选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以更优举措强化经营主体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长春中院打出“组合拳”,相继出台对吉林人参、梅花鹿、冰雪文旅等产业发展具体措施,设立全国首个“梅花鹿产业法庭”、吉林省首家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长春市首家生态旅游法庭,精心呵护吉林产业金字招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连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力度,执行到位1.98亿元,为符合条件的10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一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二)以初心使命答好民生答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是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践行“如我在诉”。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待和新要求,长春中院精确校准司法服务供给关系,出台《解决“见法官难”工作方案》,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全省首推立案手续电子化填写服务。全市法院全部应用“两状”示范文本和辅助生成一体机。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建设,推动智慧诉讼服务全面升级。
守护民生福祉。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长春法院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抓好主责主业,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等案件,发布全市法院《民法典》实施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守护民生福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促推双阳区综治中心在全国率先成立“涉未成年人纠纷预防化解中心”。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在全省率先开展“夏拍”“冬拍”专项行动。相继开展“夏日闪电”“秋猎”“寒锋破冰·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坚决兑现胜诉者权益。
做实定分止争。长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吉林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念好“跟上、适应、落实”六字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各基层法院积极融入综治中心,推进两级法院司法释明中心建设,打造全省首家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二道区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的肯定。强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以改革创新答好发展答卷。《建议》提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长春法院深刻领会坚持守正创新的思想精髓,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力以赴提质效。长春法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与监督机制,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管责任,落实阅核制,做实数据会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近年来,长春法院核心指标达标率为100%,审判执行质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
聚力攻坚结硕果。长春法院全面上线“一张网”,打造吉林省首个两级法院线下集约送达中心。一体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和电子卷宗编目提级管理,着力优化司法资源。吉林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深入推进会在长春召开,肯定并推广长春法院经验做法。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创新事务集约、团队办案模式,着力打造“一站式”运转高效的综合执行平台。长春中院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推广。
数字赋能惠民生。长春法院牵头打造“数字监管平台”,研发吉林省首个文书智能辅助生成系统、线上集约退费系统、民间借贷智能司法计算器。在全省率先开展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长春中院的“长春智慧破产系统”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四)以严实作风答好廉政答卷。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长春法院始终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政治建设、加强业务建设、深化作风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长春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党性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赴杨靖宇干部学院、四平战役纪念馆学习,赓续传承红色基因。持续擦亮“长法·星领航”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执业务深度融合。双阳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见闻《梅花鹿是老百姓的“幸福鹿”》在相关媒体刊发。
提升能力素质。长春中院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5115”优秀人才培养工程,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打造共建机制。长春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深入实施“精品工程”,连续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长春中院课题《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实证研究》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课题研究成果”。
狠抓作风建设。长春法院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入构建党风廉政建设“6+N”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司法良知培育行动,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持“严管厚爱”,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下一步,长春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振兴的殷殷嘱托作为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立足“十五五”时期吉林全面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方位定位,自觉服务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道路上,乘势而上、奋勇争先,为服务保障长春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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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6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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