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藏友找我吐槽:自己出去旅游带了几枚普通的乾隆通宝、康熙通宝出国,结果在海关直接被扣,还差点被罚款,感觉很委屈。

“这破币就值几块钱,怎么就成了禁止出境的文物了?”

不止是普通爱好者,很多玩了多年钱币的藏友,对 “哪些钱币不能带出国门” 都没有清晰的概念。

总体来说大家普遍有两个误区。

一是觉得 “价值不高的钱币不是文物,能随便带”。

二是觉得 “外国钱币不属于中国文物,想带就带”。

但结合海关执法实际、司法判例和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无论是一枚只值几块钱的清代普通小平钱,还是只比银价稍高的美国摩根和平通货银币,只要符合文物认定标准,就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私自携带出境就是违法

今天笔者就特地写一篇文章,帮大家彻底搞懂到底哪些钱币,绝对不能带出国门

一、文物不看价格,看年代和历史价值

很多人以为 “不值钱的就不是文物”,这是完全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历史上各时代反映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只要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就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文物。

因此文物的认定和其市场价格没有任何关系。一枚市场价几块钱的普通乾隆通宝小平也是18世纪的老物件,反映了清代的货币制度、社会经济,天然就属于文物范畴。

根据咱们目前管理办法,以下这些都是禁止出境的。

1、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2、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产、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3、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图书,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

4、凡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或者有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不论年限,一律禁止出境。

5、未列入本标准范围之内的文物,如经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确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应禁止出境。

这就是为什么你带几枚不值钱的清代铜钱出境,会被海关直接扣下——它哪怕只值1块钱,也是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

二、这些钱币都禁止出境,带了被查就违法

结合法律法规和海关执法实际,以下4类钱币,绝对不能私自携带、邮寄出境,没有任何例外。

1. 1911年(含)以前的所有中国钱币

这是红线中的红线,不管是古铜钱、机制币、纸币,不管品相好坏、市场价高低,一律禁止出境

涵盖范围:先秦半两、五铢钱、唐代开元通宝、宋代各年号铜钱、辽金西夏钱币、明代崇祯通宝、清代顺治到宣统的所有铜钱 / 银元 / 银票,甚至包括太平天国等农民政权的钱币。

2024年,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在一名出境旅客行李中查获53枚宋代铜钱,经国家文物局鉴定,属于国家禁止出境文物,被依法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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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珠海青茂海关查获7枚清代乾隆、嘉庆、道光通宝,全部按禁止出境文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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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911-1949年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钱币

这个时间段的钱币如果没有出境许可证,也一样绝对不能带出境。

绝对禁止的品类:革命根据地/解放区货币、日伪政权货币、民国珍稀机制币(如签字版袁大头、金本位币等)、与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相关的钱币。

哪怕是普通民国银元、法币、关金券,没有许可证也禁止出境。

像2024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查获一名旅客未申报携带10枚民国袁像壹圆银币,经鉴定为一般文物,属于禁止出境物品,最终被依法罚没,并处以行政处罚。

3. 中国境内的1949年之前的外国钱币

这是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踩的坑,不是所有外国钱币都能随便带

首先根据《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出土的外国钱币,不管是古罗马金币、萨珊波斯银币、日本古钱币、越南古铜钱,都属于中国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另外哪怕这个外国钱币并非是境内出土,而是从境外流入现在想带出境的,只要满足年限要求(1949年前),没有出境许可的话,通常也会被认定为一般性文物而禁止出境。

2024年,廊坊海关查获9枚邮寄出境的钱币,其中5枚是日本明治时期钱币,经鉴定均为在中国境内流通的一般文物,被依法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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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南京海关隶属金陵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寄往美国的2件ems邮件中查获银币443枚。经鉴定,该批银币的年代为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银币上刻着“1926”、dollar”等字样(根据年限和面额来看,笔者认为应该是美国摩根&和平银币,相当常见的两种美国银元),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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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拱北海关查获1枚18世纪的越南古钱币,同样被认定为禁止出境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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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49年以后被列入珍贵文物名录的钱币

1949年以后的钱币也不是都能随便带,以下品类禁止出境:

(1)第一套人民币的珍稀版别、第二套人民币的大面额票券。

(2)与重大历史事件、著名人物相关的纪念币、贵金属币。

(3)被国家文物局认定为珍贵文物的其他钱币。这类钱币,必须取得文物出境许可证才能带,否则一律禁止。

很多人以为 “我自己的东西,想带就带”,但《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哪怕是你合法祖传、购买的钱币,只要属于文物范畴,没有许可证就不能带出境,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

合规出境的正确流程(唯一合法路径)

如果你确实需要携带钱币出境,唯一合法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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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前向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提交审核申请。
  2. 提交材料。
  3. 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只有审核通过的,才会发放《文物出境许可证》。
  4. 出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重点提醒:1911年以前的钱币,原则上一律禁止出境,审核通过的概率极低,几乎不可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违规的法律后果(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1. 行政责任

未经申报携带禁止出境文物出境,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全部文物并处以罚款

2.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2件以下的,就构成走私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二级文物不满3件,或三级文物3件以上不满9件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一级文物1件以上,或二级文物3件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收藏是爱好,合规是底线。很多藏友觉得 “我就带几枚不值钱的小钱,没人管”,但法律不会因为钱币价值低就网开一面。海关每天都在查获大量违规携带的钱币,被扣货罚款还算小事,一旦被认定为走私文物罪,面临的就是牢狱之灾。

所以出国旅游、探亲、交流,别随手把钱币往行李里塞。出发前先对照这篇文章核对清楚,别让自己的爱好,变成了违法的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