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5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精准保障群众安静生活环境,潍坊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4日印发《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3月25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区划》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与实施意义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持续扩大、交通网络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加快优化,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面临新情况、新要求。原声环境功能区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噪声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现状调查、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划》,着力破解噪声管控中“边界不明、标准不一”的问题,为声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区划》覆盖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开发区、潍坊经济开发区等9个行政区域,实现中心城区声环境管理全覆盖。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将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大类:1类区主要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总面积64.67平方公里;2类区涵盖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等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总面积147.51平方公里;3类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防止工业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总面积190.28平方公里;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需防止交通噪声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两侧)和4b类(铁路干线两侧),并明确了不同相邻功能区对应的管控距离与特殊情形规定。
《区划》同步细化了管理要求,逐项列明1—3类区的四至范围和面积,明确4类区涉及的302条交通干线、17个交通服务区域(4a类)和3个铁路交通场站(4b类)的具体范围,配套8个附件图表,实现“图数对应、边界清晰”。未划定功能区的区域按乡村区域分类管理,已批复未实施的交通干线规划实施后及时调整为4类区。同时,《区划》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5年,根据城市规模、用地性质变化适时优化,保障科学性与时效性。
《区划》的实施,将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明确管理依据,从源头规范工业、交通、建筑施工等噪声排放,有效减少噪声污染;进一步明确各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精准保障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安静需求,提升城市宜居品质;同时为项目审批、执法监管提供统一标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并进。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社会知晓率,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将《区划》要求全面融入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等各工作环节,切实推动落地见效,持续改善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为更好潍坊建设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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