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发布】

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2026版)》

近日正式发布,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这次升级,

核心就一个字:“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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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罚清单大幅扩容

包容监管力度升级

免罚清单从19项大幅增加至45项,新增内容涵盖建设项目环评、污染防治设施运维、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常见轻微违法行为。例如,对首次发现且及时整改的“未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轻微故障未造成危害后果”等情形,可依法不予处罚。此举扩大了包容审慎监管的覆盖范围,鼓励企业主动纠错,实现“执法+服务”的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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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准更加清晰

企业减负更具实感

本次修订将原“裁量额百分比”计算方式,调整为以法定最高罚款金额为统一基准,彻底告别“裁量区间内浮动”的模糊性。以法定最高罚款100万元的违法行为为例:原规定“从轻处罚为裁量额的20%”(裁量区间为50万元-100万元,实际从轻金额为10万元-20万元),企业难以预判具体处罚额度;现明确为“法定最高罚款的20%”,即固定从轻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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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基准扩围升级

制度适配性持续增强

针对近年来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新增碳排放配额清缴、海水养殖中违法行为处罚的裁量基准,细化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让制度始终“跟得上”政策变化,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可直接对照的操作手册,解决了“新领域无标准可依”的难题,更通过“清单式”细化标准,让企业对合规要求“一目了然”,实现生态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双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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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纳入“从轻清单”

差异执法更显温度

2026版制度将“企业规模”纳入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明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依法从轻处罚。此举旨在统筹兼顾法律严肃性与经济发展需求,通过差异化执法避免“一刀切”,确保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加体现精准施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来源 :辽宁日报

编辑:张承娇

校对:韩旭

责编:吴溪 冯心

审核:张增娇 安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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