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月24日,仙桃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雷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市公安局领导及党员干部60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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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仙桃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冯芳、杨丽蓉和四级法官刘瑾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9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雷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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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罪悔罪,走到今天是我咎由自取,我自愿接受法院对我的审判……”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雷某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雷某曾是公安系统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却因思想上的松懈导致底线失守,给我们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一名旁听的干部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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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依法履职,廉洁用权。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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