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团队正在推进巨力索具(002342)投资者索赔案件。

巨力索具在春节前2月11日晚暴雷后,12日开盘直接连续吃了两个跌停,后续10个交易日换手率更是高达160%,太多投资者恐慌性抛售,当然,如果继续持股,截止3月24日收盘,巨力索具股价只有11.88元,投资者亏损将进一步扩大。

巨力索具投资者索赔条件已经基本确认,投资者在2025年12月17日到2026年2月11日(含当日)买入巨力索具股票,在2月12日至在3月5日期间卖出的,将根据买卖差额直接计算损失。如果3月5日尚未卖出,则后续下跌将不再计算,根据索赔基准价15.31元与买入价格计算差额。这个损失,将是投资者起诉的初步账面损失,如果法院判决,根据现在的司法实践,一般都会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打折赔偿。

一、巨力索具(002342)蹭“商业航天”热点翻车交易所处分

2026年3月18日,深交所下发文件,对巨力索具(002342.SZ)及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裁杨超、董事会秘书张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巨力索具2025年12月17日、12月18日在本所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在商业 航天领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公司正积极将技术 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 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同时,公司2025 年12月18日、12月29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提 到,公司为商业航天地面发射提供了系统性保障;公司正积极将 技术优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等。2025年12月17日至2026 年2月11日,公司股价累计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期间累计上涨‌162.90%‌ 。

然而,公司未如实披露该业务的实际收入规模:2025年度商业航天领域订单累计金额仅为‌996.51万元‌,占当年总收入比例‌低于0.50%‌,对公司业绩影响极小 。面对投资者多次追问,公司始终未正面回应,也未在股价异动公告中提示风险 。

2、‌未及时澄清市场虚假传闻‌

自2026年2月4日起,市场流传巨力索具“中标海南4.58亿元可重复使用火箭海上回收系统项目”“累计手握订单超6.8亿元”等不实信息 。公司未主动核实与澄清,直至监管督促后,才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公告澄清上述传闻均为虚假信息 。公告发布后,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在2025年12月17日到2026年2月11日(含当日)买入巨力索具股票,并且在2026年2月11日收盘持股的亏损投资者,不论后续是否卖出,可提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联系律师登记索赔意向、确认索赔条件。

提交股票交易对账单(需证券公司盖章)、签署律师合同等材料。

律师审核后起诉至法院。

等待判决或调解后获赔,获赔后支付律师费。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签署律师合同、委托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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