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柳城县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1.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2.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
3.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4.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5.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烟丝;
6.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7.涉电子烟、加热卷烟和类烟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卷烟、雪茄烟和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违法行为;
9.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10.非法运输、寄递卷烟、雪茄烟、电子烟产品等违法行为;
11.非法制售空管烟违法行为;
12.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据举报查实的涉案烟草物品情况,按照以下标准兑现奖励:
备注:查获时已霉变的卷烟、雪茄烟或已过质保期(或有效期等)的电子烟,且无法查明案件违法行为人的,不得提取举报奖励。
办理举报奖励的提取及支付时,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三、举报途径
受理举报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相关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全国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12313
柳城县烟草专卖局:0772-6648189
柳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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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城县烟草专卖局
值班编辑:邓涛
责任编辑:韦晓平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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