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广播
学校门口吞云吐雾,百米红线难以守护。
禁烟标志张贴显著,视若无睹照吸不误。
孩子健康不管不顾,二手烟雾被迫吸入。
为啥管理存在难度?普遍缺乏实质约束。
开学以来,有记者走访北京多所学校,发现不少家长在门口等候区吸烟。在北京育才学校,尽管校门口的墙上贴有“为了孩子禁止吸烟”的标识,旁边还有相关法规处罚标准的提醒,但短短20分钟左右,就有近10名家长在学校门口吸烟。此外,一些学校周边的便利店还存在隐秘售烟的情况。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但是实际情况却明显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
这种情况不止出现在北京的学校周边,在天津的很多学校周围,家长扎堆儿抽烟的现象也不少见。有时候笔者晚上下班后会去和平区同安道附近吃饭,要是赶上同安道的一所中学的放学时间,经常能看见很多接孩子的家长在校门口抽烟,路边往往还散落着不少烟头儿。和同事们交流后发现,大家在接孩子放学时几乎每次都要遭受二手烟的侵扰。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IP地址为天津的网友也都表达了这一感受。
对于正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孩子来说,一放学就被“二手烟”包围,会增加患呼吸道等疾病的风险。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二手烟中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即使是短暂接触,也会对身体造成损害。另外,从传播规律来看,校门前如果总有家长吸烟,会对未成年人的认知及行为产生影响,增加未成年人因为好奇或想模仿成年人而染上吸烟习惯的概率。
各地的学校门口为啥总是一“烟”难禁呢?表面上看是个人素质问题,深层次原因却是禁烟范围模糊、缺乏实质性约束。家长去接孩子放学,在校门口吸烟,这是一个模糊地带。《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学校内的室外露天区域不许吸烟,但没有明确规定学校门口也算学校的“室外区域”。禁烟区域究竟该如何划定呢?校门口的“游烟”问题该怎样监管呢?条例还规定:对经劝阻仍拒不停止吸烟的个人可处以50-200元罚款。可在实际执行中,谁来监督?谁来执法?谁来处罚?这些问题都有待厘清。
面对校门口的“烟雾缭绕”,有人建议设置专门吸烟点,有人呼吁加大处罚力度,也有人认为关键在于家长自觉。但现实是,单靠某一方的努力,很难彻底解决问题。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形成合力。
首先,学校要向前一步。如今,大部分学校门口虽然都贴有禁烟标识,但放学期间,安保人员和值班教师对吸烟者往往选择“视而不见”。不是不想管,而是“不好管”——管了怕起冲突,不管又于心不安。这种“旁观者”心态,恰恰是问题难以解决的原因之一。事实上,学校完全有能力也有责任向前一步。安保人员和值班教师可以在放学高峰时段到校园周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提醒劝阻。同时,通过主题班会、家长课堂等形式,让孩子成为控烟“宣传员”,往往比任何禁令都管用。
其次,家长要退后一步。当家长站在校门口吞云吐雾时,他们传递给孩子的,既不是健康理念,也不是规则意识,更不是对人的尊重。在孩子面前不吸烟,在校门口不吸烟,在公共场所不吸烟,这不是什么高要求,而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基本素养。身教胜于言传,当吸烟的家长向后“退一步”,放下手中的香烟,传递给孩子的,不仅仅是清新的空气,更是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关注健康的理念。
最后,社会要协同一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将校门口等重点区域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放学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或控烟监督员进行现场巡查,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拒不改正者依法处罚。处罚不是目的,但必要的处罚能让规则不再是一纸空文。同时,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售烟点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设置的坚决予以清理。监督也要“形成合力”,鼓励市民举报校门口吸烟和违规售烟行为,让社会监督成为执法力量的有力补充。
当校门口不再烟雾缭绕,我们守护的不仅是一代人的健康,更是社会的文明底线。
这正是——
放学时分人潮涌,校门之外烟雾浓。
一支香烟燃私欲,二手烟尘害孩童。
莫道此举是小事,文明底线在其中。
公共空间需自律,规则岂能纸上空。
家校社会齐发力,护苗行动莫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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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泽华
编辑 | 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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