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部《西游记》。”或许你还没发现,猪八戒是民间维权代言人,孙悟空诉状写得很经典——他们既讲人情世故,也守规则底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3月21日,四川省兴文县大坝苗族乡晏州社区,演员在巡游活动中表演大坝高装《西游记》。 新华社记者 江宏景 摄

在“世界图书日”倒计时1个月之际,央视《百家讲坛》的“座上宾”蒋海松教授来沪,在上海开放大学和上海书城联合举办的第12期上海“市民读书汇”上,分享《西游记》中的情理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换个视角,为猪八戒正名

在人们的刻板印象中,猪八戒大多是好吃懒做、憨态可掬的喜剧角色,鲜少有人关注其身上的法治闪光点。蒋海松教授跳出传统文学视角,以法学专业思维为猪八戒“正名”。

蒋海松剖析,猪八戒身上藏着极强的私权保护意识,堪称古代民间维权的“代言人”。孙悟空棒打云栈洞大门捉拿八戒时,他俩“斗法”一开始斗的不是“法术”,而是法律——八戒第一时间怒斥:“你且去看看律条,打进大门而入,这个杂犯死罪哩!”短短一句话,尽显其对住宅权、私权神圣的清晰认知,暗合古代律法中“夜无故入人家”的惩戒法理,这种优先以律法维权的思维,远超单纯的武力对抗,凸显了朴素的法治观念。

除此之外,八戒还具备接地气的程序意识与风险预判能力,遇事先讲理、后动手,坚守规则底线、秉持权责对等,将世俗法治逻辑运用得灵活自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悟空告状,兼容情理法

蒋海松教授结合《百家讲坛》的研究积淀,拆解孙悟空天庭状告李天王权责缺位的经典桥段,深挖《西游记》情理法的兼容之道,让古典名著的法治内涵更立体。

针对唐僧被白鼠精掳走一案,孙悟空在无底洞找到李天王、哪吒的供奉牌位,当知晓此妖为李天王的义女,他就放弃了武力对抗,带着牌位上天庭找玉帝告御状,起诉李天王:“告状人孙悟空,年甲在牒,系东土唐朝西天取经僧唐三藏徒弟。告为假妖摄陷人口事……”

蒋海松解析说,孙悟空的精彩状子,堪称通俗小说中诉状的典范:“这个诉状写得非常有水平,简洁精到,有板有眼。原告、被告、案件由来、犯罪事实、诉讼要求、主张理由等都清清楚楚,一应俱全。对照明朝的法制史,这个状子与真实的状子还真是大致吻合。”可以说,这纸诉状完美展现了古代诉讼的证据意识与程序思维,打破了孙悟空“只懂大闹天宫”的刻板印象。

中国文化中强调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讲究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极其重视情理法的融合。蒋海松认为,这个状告李天王的案子中,孙悟空指控妖怪抓走师父、依仗“后台”有恃无恐;通过道德指控,让裁判者产生先入为主的同情;不告白鼠精而告李天王,这是通过告“后台”打倒保护伞的方式彻底解决问题,属于情理的智慧;最后“伏乞怜准”“深为恩便”,乞求法官主持正义,自己感恩戴德,体现出情理法兼容的高情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女妖小妖:文化隐喻深刻

在蒋海松看来,就连《西游记》中的小妖怪们,也在情理法之中产生一种“反差萌”。比如,狮驼国中有个巡山小妖小钻风,他开口便说:“我那大王家法最严。”由此可见,他对妖王的法律化管理充满着自豪。

又如平顶山的“精细鬼”“伶俐虫”,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典型代表。这些跑龙套的配角也有深刻的文化背景和文化隐喻,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活泼的生命力和对封建礼教的“叛逆”。

跨专业对谈中,上海开放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兼职执业律师、央视《法律讲堂》主讲嘉宾伊晓婷,与蒋海松展开跨界对话,从法学、文学、管理学等多维度解读西游法理,进一步拓宽了现场读者的思辨视野。

有读者提问:“孙悟空出世时自由自在,之后逐渐走进各种条条框框中,这是帮助他还是限制他?”蒋海松坦言,这是他所在的湖南大学经典辩论赛题目,深刻探讨人的天性与社会性、自由边界与包容成长、自主发展与规则约束的关系。他借此寄语读者: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常读常新,唯有深度品读,才能挖掘文字背后的深层内涵,真正做到书越读越深。

作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海松也是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法说西游记》主讲人,先后主讲央视《百家讲坛》系列节目《〈西游记〉中的情理法》(第一部、第二部)和《年话民法典》《典籍中的法治思想》等系列节目,凭借通俗易懂的艺术型普法方式走红全网,并在全国首创《法律与艺术》系列课程,打破文学与法学的学科壁垒,让高冷法理走进大众生活。

原标题:《八戒是民间维权代言人,悟空诉状写得很经典,《百家讲坛》主讲人拆解西游人物》

本文作者:解放日报 徐瑞哲

题图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