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辖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花垣公安交警常态化曝光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具体案例如下:
01
案例一
当事人:吴*
驾驶车辆:湘UE***7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87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标准)
违法时间:2026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北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02
当事人:陆*沐
驾驶车辆:湘UC***W 小型普通汽车
吹气测值:110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标准)
违法时间:2026年03月03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03
案例三
当事人:向*勋
驾驶车辆:湘UD***1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92mg/100ml(醉驾以血检结果为标准)
违法时间:2026年03月03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未检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处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关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04
当事人:麻*得
驾驶车辆:湘UE***1 普通二轮摩托车
吹气测值:69mg/100ml
违法时间:2026年03月12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05
案例五
当事人:杨*
驾驶车辆:湘AF***29 小型新能源汽车
吹气测值:37mg/100ml
违法时间:2026年03月12日
违法地点:花垣县赶秋南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花垣公安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精会对身体产生麻痹作用,导致神志不清、疲劳困倦、反应迟钝、视线模糊等,不仅会降低驾驶人对机动车的操作能力,还会影响对交通信号灯以及标志标线的辨别,切勿心存侥幸,务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拒绝酒驾才能平安回家。
来源:花垣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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