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证券日报网3月25日讯 ,粤高速A在接受调研者提问时表示,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提出:在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24年度-2026年度现金分配的股利应满足“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百分之七十”的条件。具体各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