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公开宣称要阻止伊朗获得核武器。其自身却长期秘密拥有核武库,这种双重标准在长远来看难以维系。
以色列的核能力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该国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便暗中研发核武器,至六十年代末已具备实战能力。尽管官方从不承认,但据国际军控组织评估,以色列目前拥有约80至90枚核弹头。
大量证据证实了以色列核武库的存在。1963年,时任以色列国防部副部长的希蒙·佩雷斯曾表示,以色列不会成为首个将核武器“引入”中东的国家。随后有官员阐释,所谓“引入”意味着公开测试并宣布,而“仅仅拥有”则不算。这为以色列“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模糊核政策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以色列官员的言论也屡次触及核话题。极右翼部长阿米海·埃利亚胡曾暗示在加沙使用核武器,虽遭总理斥责,却被分析人士视为对其核能力的一种默认。前国防部长阿维格多·利伯曼更是扬言,将用“一切手段”阻止伊朗拥核,并称“单靠常规手段已无法阻止伊朗”。
以色列不仅秘密推进核计划,还始终拒绝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阻挠国际社会对其核设施进行核查。而该条约已得到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
相比之下,伊朗从未真正拥有过核弹。2015年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曾对其核活动施加严格限制。随着美国于2018年单方面退出协议,伊朗逐步提高铀浓缩丰度,超出了民用需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已指出伊朗未能完全履行其核不扩散义务。
但自本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美国及国际官员多次确认,伊朗并未构成迫在眉睫的核威胁,其距离制造出核武器仍有距离。以色列数十年来宣称伊朗“数周内即可拥核”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
分析认为,无限逼近“核门槛”而不真正跨越,可能是伊朗的策略。这既可在危机时快速转向武器化,也能将高浓缩铀作为地缘政治博弈的筹码。
这引出了核心问题:在核权利上的双重标准能持续多久?西方对以色列核武库的默许,暗示着核武器存在“好人”与“坏人”之别。这种立场充满战略风险且难以持久。
只要世界上有国家拥有核武器,其他国家就可能效仿。这正是2017年《联合国禁止核武器条约》获得众多国家支持的原因。该条约旨在以国际人道法为基础,彻底否定所有国家拥有和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条约指出,即便是小规模核战也会引发全球灾难。
在核扩散问题上,国际社会可能正处在一个危险的临界点。越来越多的国家,甚至包括美国的一些盟友,被怀疑有意发展核能力。要真正防止扩散,需要一致的准则。当前“一部分国家被默许拥核,另一部分被严厉禁止”的做法,无助于化解危机。
拥核国家是否愿意为了全球安全,接受禁核条约并裁减核武库?如果他们拒绝,那么这种“自己紧握核武器却对无核国家动武”的霸权逻辑,只会让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加速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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