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亓玉昆

春日的清晨,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的梦野觅境花园农场已是一片欢声笑语。种满花卉的草坡绵延,绿瓦白墙的建筑点缀其间,游人熙熙攘攘。

然而,这份美景所在之处曾是个废弃矿坑。农场负责人庄寻说:“过去这里是裸露的矿石、建筑垃圾和一个废弃养鸡场。”去年,庄寻带着团队进场改造,在矿坑里削坡复绿、景观再造,打造成复合型乡村“潮玩”生态空间,吸引市民纷至沓来。

农场的蝶变,是杭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如何将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杭州“生态文明之都”的定位,转化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2025年10月1日,《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为这道命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答案。

“制定过程中,我们紧扣杭州‘生态文明之都’的特色定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系统完善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制度设计,涵盖空间布局、绿色发展、宜居城乡、生态文化、保障措施等多个关键领域,是居于统领地位的主干性法规。同时与前期制定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小切口法规,共同构建起杭州生态文明建设“1+N”法规体系。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其效果直接体现在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上。

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奥能源—贝达药业”废气协同处置项目被认定为省级标杆。一条管道将药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输送至能源公司,转化为清洁燃料。“《条例》首次将碳足迹管理、生态碳汇等‘双碳’目标要求写入法规,给了我们这类从事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更稳定的政策预期和更大的发展空间。”项目负责人高伟江说,这不仅是两家企业的共赢,更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念在产业层面的生动实践。

法规的“利剑”,则对准了破坏生态环境的顽瘴痼疾。杭州市人大代表徐琼在调研中发现,以往部分建筑工地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存在“装而不用”的现象。《条例》不仅明确了必须安装使用,更设立了相应的罚则,让监管有了更硬的抓手。“从‘有’到‘有用’,再到‘必须用好’,法治的约束力正在转化为空气的清新度。”徐琼说。

在余杭区青山村,通过“善水基金”建立的“受益者付费”机制,已为水源地保护募集反哺资金超百万元;在临安区天目山镇月亮桥村,以“景区”标准经营村庄,走出一条生态富民之路。这些基层创新,如今在《条例》的框架下获得了更广阔的推广空间与制度保障。

“《条例》的深层价值,在于重塑城市发展的逻辑,实现城市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度链接与良性循环。”参与立法论证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钭晓东认为,它不仅仅是一部环保法规,也是一部城市绿色发展的促进法。

从矿坑重生到花团锦簇,从废气循环到社区增绿,从产业转型到乡村共富,《条例》将生态“含绿量”转化为城市发展“含金量”和民生“幸福感”,绘就法治护航生态与城市共荣共生的崭新画卷。

《 人民日报 》( 2026年03月26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