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民间石碑、石刻、画像石的公告

为全面挖掘、保护和传承区域历史文化遗产,充实文化馆藏资源,推动文物研究与展示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民间石碑石刻画像石及相关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石碑类。包括功德碑、记事碑、祠庙碑、界碑等各类刻有文字、图案的碑碣原件,及具有价值的碑座、碑首等构件。

(二)石刻类。涵盖摩崖石刻、岩画、石雕构件(如柱础、栏板、门楣雕刻等)、石经幢、石鼓等各类石质雕刻遗存。

(三)画像石类。墓祠、墓室、石阙等建筑中具有装饰或纪念意义的,雕刻有人物、动物、神话场景、生活图景的石质构件。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以无偿捐赠为主要方式,同时兼顾其他合法合规的保护利用模式,具体包括:

(一)无偿捐赠。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将合法拥有的石碑无偿捐赠给文物收藏单位。

(二)寄存保管。对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捐赠条件,但愿意提供石碑进行保护的单位或个人,可与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办理寄存手续。由专业机构负责石碑的妥善保管、修复养护,所有权仍归原持有者,双方签订寄存协议。

三、奖励方式

(一)对符合馆藏标准的碑刻,由县文广旅局颁发荣誉证书一个及捐赠牌匾一块。

(二)由新闻单位予以宣传报道,宣传捐赠者事迹。

(三)举办捐赠交接仪式。

(四)全县各景点免费向捐赠者开放,本人参观游览配备专职讲解员陪同。

(五)在县博物馆对捐赠者刻碑褒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伟宁 联系电话:13598322720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13592365652

现场勘察预约:如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石碑情况,可通过电话提前预约。

五、征集时间

本次石碑集中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集中征集结束后,将转为常态化征集,长期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和线索提供。

夏邑县的每一块石碑都是承载历史记忆的文化瑰宝,保护石碑文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恳请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广泛参与,携手守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传承夏邑文脉、建设文化强县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夏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夏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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