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他是北大学子、芝加哥大学博士、年薪170万港元的城大副教授;但在法律面前,他却成了一个试图用1000元“私了”违约金的阶下囚。
今日(25日),香港沙田裁判法院的一纸判决,为这宗闹得沸沸扬扬的“教授贿赂经纪案”画上了句号:城市大学经济金融系副教授杜渡,因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判即时入狱4.5个月。
这起案件最令人唏嘘的,不是涉案金额的大小,而是一个顶级知识分子在面对社会规则时,表现出的那种令人错愕的“小聪明”与对法治底线的漠视。
1. 临时反悔:1.6万佣金引发的“歪脑筋”
事件回溯到2022年11月。时年46岁的杜渡通过美联物业,看中了沙田壹号云顶一个约300平方尺的租盘。
看房、谈价、签下临时租约(TA)和“睇楼纸”,一切本应顺理成章。然而,签完约后的杜渡反悔了。
在香港的租务市场,一旦签署临时租约后违约(俗称“挞订”),租客通常需要向业主赔偿一个月租金(约1.6万港元),并向地产代理支付全额佣金(约1.6万港元),总计损失达3.2万港元。
月入14万的杜教授,此刻却动了“省钱”的念头。
他没有选择履行契约,而是通过微信联络美联经纪,提出希望以“对待朋友的方式”处理。他写道:“给你一千块补偿……直接私了,根本不用让公司知道。”他甚至试图用一种“过来人”的姿态游说经纪:“我可能还是更习惯像内地那种处置方式……香港什么都一板一眼,我觉得真的没必要。”
2. 庭审交锋:精英的“盲点”还是法律的“底线”?
在法庭上,辩方律师的求情陈词试图将杜渡塑造为一个“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法盲”。
律师称,杜渡是专业领域的精英,教职和研究是其生活的全部,社交圈子极其狭窄。之所以犯错,是因为他在离开专业领域后存在“许多不知道的盲点”。辩方甚至试图将其行为归咎于“文化背景、社会疏离及语言隔阂”,称其只是“一时想歪而过失犯错”。
但裁判官施祖尧的判词极其犀利,直接撕下了这层“精英遮羞布”:
文化不是借口:施官直言,贿赂在香港是严重罪行,即使是没有法律背景的一般市民也对此有一定认知。杜渡在港定居多年,实在难以用“文化背景”作为借口。
并非真诚悔改:被告在面对感化官时,仍坚持那1000元是“补偿”而非“贿赂”,可见他直到被定罪,仍未意识到自己对契约精神的践踏。
不仅是诱导,更是利诱:施官指出,杜渡不仅提出1000元,还曾试图诱导经纪“无需公对公”,甚至提出可以带经纪去美国,试图进一步说服对方以免除法律后果。
3. 被“拥戴”的代价:4.5个月的铁窗生涯
杜渡曾通过律师表示,教学是他的人生意义,他不希望判刑影响他回校面授,因为他不想影响“拥戴他的学生”。
然而,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施官斥责,被告在犯案时,必然已经意识到这种行为会对他的教职带来巨大风险,但他依然选择了冒险。
最终,法院裁定杜渡即时入狱4.5个月。虽然杜渡获准以2万港元保释等候上诉,但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这意味着,这位年薪170万的高级教职人员,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其职业生涯亦可能因这一千元的贿赂而彻底断送。
结语:香港“一板一眼”的尊严
杜渡在微信中抱怨香港“一板一眼”,没必要那么认真。
但他忘了,正是这种“一板一眼”的法治精神,这种对“私了”、“关系”、“人情”的零容忍,才构成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
一个研究经济金融的教授,却计算不出“1000元贿赂”背后的法律与人生代价。这不仅是学术界的遗憾,更是给所有自恃“精英”的人敲响了警钟:在法治社会,规则从来不为“交情”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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