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永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部署以及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突出强化政治引领,涵养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研究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和请示、报告、备案9项清单,主动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68件次、70件次。用好“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修订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跟踪督办重点任务215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一体推动学查改,开展专题培训405期,举办读书班149期;开门纳谏807条,查摆问题2275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346个,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实“龙检先锋”主题党建品牌建设行动,构建“五坚持五促进”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优化“1+N”党建品牌矩阵,评选“双十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范。举办微党课大赛,录制精品党课作品,开展龙江检察红色舞台剧展演活动,弘扬新时代检察精神。
二、深度聚焦中心大局,扛起服务振兴发展的责任担当
——积极融入平安黑龙江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捕10909人、起诉25405人;不批捕5492人、不起诉4486人。坚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91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50人、起诉890人。高质效办好陈年命案积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8人。刘某某涉嫌抢劫案,其潜逃25年被抓获后,省检察院2个月内推动完成补查证据、听取意见等工作,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坚持法治护航网络生态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2505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9.71%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01%。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9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43人。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资金3378万余元。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13件、涉企执行监督案件1426件。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64人。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自贸试验区和沿边开放口岸建设经验交流会,不断优化国边境地区营商环境。
——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1人。召开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座谈会,与省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2025年度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服务保障龙江特色优势品牌加快发展。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经验做法获评全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
——有力守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出台服务“三农”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司法保护,起诉制售伪劣化肥、种子等犯罪23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督促保护黑土耕地22.9万余亩。研建全国首个侵蚀沟治理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施工管护等问题684个,推动投入治理资金1.73亿元。
——不断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司法屏障。持续加大环资领域办案力度,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37人。部署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63件,以磋商、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解决79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合力整治挠力河国家级保护区内圈占破坏湿地乱象,恢复湿地2850余亩,助力解决持续40年的“生态顽疾”。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1324人。积极参与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起诉461人。协同整治殡葬乱象,起诉91人。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办理受贿类案件526件,行贿类案件254件。
三、全面护航民生福祉,做实群众可感可触的为民司法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16件,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58人。依法打击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等相关犯罪,起诉882人。亮剑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起诉110人,追赃挽损955万余元。深入推进“断卡”“断流”“拔钉”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108人。有序推进涉缅跨境系列电诈案件办理,已起诉530人、判决491人。
——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打击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起诉1065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起诉严重犯罪1058人,附条件不起诉272人,协同公安机关推动74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矫治。开展法治进校园405次,受众6万余人。持续提升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监督刚性,针对监护人严重失职制发督促监护令480份。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农民工、快递小哥等起诉讨薪470件,追索欠薪817万余元。依法惩治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起诉581人。加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权益保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77件,在全省部署开展铁路出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
——用心回应解决群众涉检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3115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接案下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591件,涉检重复访、缠闹访、疑难复杂访比例持续下降。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78件风险隐患案件全面起底清仓,化解率100%。
四、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履行捍卫公平正义的光荣使命
——不断强化刑事检察。扎实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27件、撤案93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68件次,纠正漏捕260人、漏诉420人。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获评最高检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行动,提出抗诉87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开展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120次,发现涉嫌违规违纪线索52件,对“减假暂”案件作出书面监督353件。
——精准优化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394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313件,再审改变率92.54%;注重深层次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4583件。常态化开展违规终本执行监督工作,制发检察建议2904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227件,移送相关犯罪线索6件。
——巩固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5500件;聚焦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和执行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366件,对未采纳监督意见但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依法跟进监督,提出抗诉8件。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案件依法提出检察意见1513人。尽最大努力化解行政争议35件。
——规范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21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613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3件。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28个。开展绿色税费征缴、惠民惠企补贴规范发放等专项监督,督促收回国有财产7953万余元。开展冰雪文旅专项监督,有力护航冰雪产业、冰雪文旅健康发展。
——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立案37人,要案率16.2%,查办了于某徇私枉法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搭建“刑事执行监督(看守所)智能化监督平台”“侦查活动全流程智能化监督平台”,成案81件。实现全省三级检察院模型应用全覆盖,成案5372件。新上架最高检平台模型8个,宁安、林口检察院应用模型情况分列全国第七、第九名。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深入研究完善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机制举措。升级完善“数智案管”系统,实现智能“在线监控”。充分运用系统专题分析模块,将流程管理深度融入案件管理全过程,刑事抗诉案件同比上升45%,行政抗诉案件同比上升100%。
五、着力狠抓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长远根基
——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精神。创建并实施“三融合三锻造”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出台省检察院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举办各类培训班58期,选拔业务标兵、能手115人。选派33名业务骨干赴四川、重庆等省市检察机关交流锻炼。联合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举办业务研修班3期、“龙检大讲堂”学术交流4期,邀请2所高校3名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10项课题获最高检课题立项。2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称号,1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实施基层“小院”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创建,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萨检青枫”获评202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全面整改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最高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和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常态化开展系统内检务督察,加强纪律作风检查和内部审计。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2人。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不会懈怠,只有接受监督才能不断进取。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履职制约。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出台进一步规范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走访代表委员366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4329人次,办结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6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3746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关键在于省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各级政协民主监督,监察委员会、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有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二是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还有差距,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仍需提升;三是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还不够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队伍管理和履职能力仍有差距,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加力,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仍需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推动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是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坚持以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审视、改进检察业务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
三是更加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更好维护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更加严实锻造过硬队伍。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之以恒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推进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不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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