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鹿泉区的“中园石化”加油站引发公众关注。
不仅是文字,这个加油站的外观装潢、红底白字的设计,甚至英文字母缩写,都与“中国石化”高度相似。
对此,涉事加油站回应称,他们的油品来源正规,且工商注册名称和营业资质都经过合法审批。然而,拥有正规的行政审批手续,是否意味着可以在商标上“打擦边球”?这种高度模仿的“傍名牌”行为在法律上又该如何界定?
来源:当事人社交账号
据了解,鹿泉区相关部门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经核查,该加油站擅自使用了与“中国石化”近似的门头装潢,已责令将“中园石化”门头装潢拆除。加油站负责人杨先生表示,目前已经接到通知开始整改拆除相关字样。
针对涉事加油站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近似标识的行为,鹿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事实上,除了石家庄鹿泉区的这家“中园石化”加油站,“傍名牌”现象在加油站行业屡禁不止。多地都曾出现过“中园石化”“申国石化”“中囤石化”等傍名牌现象。
据此前报道,江苏扬州仪征市一加油站曾因侵犯中国石化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行政处罚10000元。该站所用的标识与中国石化官方logo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高沃说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等都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法亦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类似“中园石化”这种行为既涉嫌侵犯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品牌保护容不得搞“视觉陷阱”,更不能让“李鬼”以假乱真。如果您也遇到了商标被侵权的情况,可以联系高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整理自央视新闻 新京报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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