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盐城响水县一地18棵护岸树遭砍伐,

一句 “误伐”引发网友关注。

究竟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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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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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响水县陈家港镇新光村六组新南河沿岸18株护岸柳树被人砍伐。事后查明砍伐者为该村小组长徐某某的妻子张某某。村民表示:此事被新光村干部内部处理,仅要求该小组长在党员会上作自我检讨。在检讨中,徐某某声称其交代的是修剪而非砍伐,属于“误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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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岸林木属村集体资产,更是河道生态与堤防安全的重要屏障。按照林业与河道管护相关规定,集体树木修剪、采伐必须履行申报、审批、现场监管等程序,严禁个人私自处置。而此次砍伐,既无集体商议,也无正规报备,仅由小组长私下告知家属操作,明显违反管理规定,程序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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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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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所示,这些护岸柳树树干粗壮,长成这般粗细需要多年时间,它们扎根河岸、固土护堤、净化水环境,是河道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次性被砍伐18棵,不仅直接削弱河道水土保持能力,加剧堤岸坍塌风险,还破坏沿岸生态景观,给村集体造成难以快速弥补的生态与经济损失。

且“误伐”的说辞更站不住脚。修剪与砍伐界限清晰、操作迥异,连续砍伐18棵树耗时不短、过程明显,不可能是一时误会。虽承诺赔偿补种,但这些大树历经多年才长成,新栽树苗短期内无法发挥固土护岸作用,简单补种真能解决问题吗?生态破坏、集体资产损失,绝非一赔一种就能完全弥补。

保护集体资产与河道生态不容儿戏。希望镇、县相关部门介入彻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以“误伐”搪塞、以检讨代处罚,用严肃处理守护集体利益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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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柳树岸边栽,一朝被砍实可哀。

误伐托词难遮丑,补种怎能抵伤害。

来源:网友投稿丨编稿:刘姐丨审核: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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