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3月26日电 (陈琦、刘敏)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消息,3月25日,全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重庆火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重庆火锅产业规模庞大。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重庆全市火锅相关企业约1.89万家、门店3.96万家,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实现火锅消费收入824.36亿元,占全市餐饮消费的33%,带动火锅食材规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9.5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3411.73亿元。

本次出台的《条例》共28条,围绕火锅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从工作机制、产业链条、创新融合、品牌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条例》立足重庆实际、回应产业所需,在明确重庆火锅法律定义、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强化创新驱动与标准引领、建立人才培养与品牌建设机制、推动国际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表示,制定《条例》有助于破解发展瓶颈,推动火锅产业从“自发生长”向规范引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

娄振新介绍,此次《条例》的出台,也让重庆火锅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条例》名称将对象明确为“重庆火锅”,并赋予其明确定义——“发源于重庆,运用独特工艺炒制、熬制和调制底料,以麻辣鲜香为代表风味,展现巴渝饮食文化习俗的火锅类型”,充分彰显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火锅产业地方性法规的首创性和辨识度,以法治方式为重庆火锅正名定分,既明确了法规的精准聚焦,更彰显了重庆火锅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地域标识,从而为品牌保护、文化传承和宣传推广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为促进火锅产业发展,《条例》系统构建了覆盖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在源头端,支持火锅食品原料优质供给基地建设,培育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经营者与农户、家庭农场建立协作关系;在加工端,支持加工基地和设施设备制造基地建设,推动企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开展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在流通端,统筹食材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支持供应链企业共建共享仓储设施,完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在消费端,鼓励建设重庆火锅发源地、生态火锅集聚地等消费新场景,支持举办火锅美食节等活动,培育重庆火锅名店、品牌街区,打造多元化消费体验。通过全链条系统谋划,推动火锅产业从分散经营向集群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让原料种植养殖、加工制造、餐饮消费等各环节价值在产业链中充分释放,全面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针对火锅产业标准化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条例》提出,支持推动底料、菜品、商业模式等创新,支持结合各地饮食习惯调整风味,为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技术支撑;明确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火锅料理师”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制定和完善食品原料、制作技艺、风味类型、辣度、麻度等标准;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定火锅餐饮经营者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鼓励采用明厨亮灶、视频显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公开食品加工过程。

此外,《条例》还系统设计了品牌培育与文化传播机制,推动重庆火锅从“地方美食”走向“世界名片”。如,在文化传承方面,挖掘搜集火锅文化资源,加强文献档案数字化保护,支持火锅主题博物馆建设,推动传统技艺列入非遗名录,鼓励培养传承人,广泛开展文化宣传,让重庆火锅文化活起来、传下去。依托国际会议、经贸活动、重大赛事等平台,开展火锅美食推介、品鉴活动,提升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建设海外食材仓库、开设品牌连锁门店、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这一锅“沸腾”的重庆味道真正成为飘香世界的中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