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一名在高校工作的老师,给你一年的“gap”时间,只专注自己的学术研究、整理科研成果或到其他企业单位、科研院所交流进修,总之你可以用这段时间给自己充电,不用参与教学工作,也无需参与行政事务,但薪水可能减少发放——你愿意吗?
或者应该这样问:你认为可行吗?
日前闭幕的2026年全国两会上,针对产教深度融合领军人才培养的问题,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工学部主任杨华勇再提“学术休假”。他提出:“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双一流’等高校理工科推行‘学术休假年’制度,推动教授进驻企业担任技术研发副总,带领学生深入一线解决真实工程技术问题。”
“学术休假”在我国并不是个新鲜词儿。早在1994年,我国就开始倡议借鉴国外经验实践这一制度,相关讨论也曾热极一时,但在此后30多年的探索中,这个舶来品始终水土不服,未能大范围推行。尽管不少高校都建有专门的学术休假制度,但大多有名无实,真正实践的高校和教师只是少数,甚至很少有人听说过。
时隔多年再见“学术休假”,这个制度真的还有落地可能吗?
少有人知的制度
学术休假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名为“休假”,刚才的建议中却和产教融合一起出现?原因在于,这个假不是真的放假。
学术休假不是给学术研究人员放假,只按字面意思理解,更贴切的应该是“(为了)学术(而)休假”。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带薪离岗进修制度,它允许学术研究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脱离日常教学和行政事务,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出国访学、企业进修或其他跨领域交流。
1880年,哈佛大学首创学术休假制度,批准工作7年以上的教师可以休假,休假期间享有半薪,初衷是让教授有定期休假时间,更好地从事学术研究。这一制度随即被其他高校、国家效仿,发展为一项常见的教师培养制度。
国内引进该制度的时间则可以追溯至上世纪10、20年代。有研究显示,1929-1937年间,我国至少有62.5%的国立大学建立了学术休假制度。这一时期,清华大学学术休假制度允许教师连续服务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在“休息”和“研究(包括考察)”两种休假目标之间做选择——既是教师的休养福利,也兼具投资教师发展的属性。
然而在此后的实践中,休假的福利色彩逐渐淡去。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对教学任务较重的副教授以上教师实行学术休假制度。这种提法有一定的照顾性,但其实是在“提高教师的教学和学术水平”的需要下提出的,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似乎已经从“教师需要什么”转向“学校需要教师做什么”。
到了2000年初,为更好地培养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我国开始加强全方位、高层次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这一时期,教育部设立“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高校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教师出国深造学习。
2000年初我国对教师海外背景的日益重视、硬性要求,的确部分推动了学术休假的落地,包括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在内的一批高校开始试点学术休假制度。此后,“学术休假”也在多份重要文件中现身。
然而,从1994年到2026年的30多年间,国家层面多次发文倡导,高校也陆续出台相关制度,但学术休假在国内多数研究机构依然少有人知、有名无实。
目前国内高校学术休假的人数不能说是零,但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所高校每年能有超过10人休假已经算是很多了。2021年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臧玉峰就曾表示:“我没有听说过周围的人有享受过‘学术休假’的。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制度在国内依然没有被真正执行过。”
截然不同的命运
为什么会这样?
要弄清楚这个原因,不妨看看与学术休假在许多方面具有相似性的访问学者制度。同样是到海内外科研单位交流进修,为什么学术休假无人知晓,访问学者却广为人知?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黄启兵2021年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曾指出:“因为(访问学者)与教师本身的考核与评定有密切的关系,才导致高校和教师都会克服各种‘困难’,以达到让教师‘走出去’的目的。”他表示,即便是很好的政策,在没有强制性措施约束时,其执行效果都不太好。
不同于访问学者,学术休假是个相当“别扭”的制度。一方面它覆盖范围更广,不仅涉及跨单位访学,还允许到企业等传统意义上与科研关联较弱的单位交流,但另一方面,提供了多样化选择的同时却缺乏完善的成果评价体系及其它配套制度。
尽管也可以说,这一定程度上是出于让学者“好好休息”的考虑,但如果拿它和纯粹的假期(如寒暑假)对比,它又并非真的“假期”,休假人员需要通过遴选来确定,而非人人享有,且很强调“学术”,仍以提升教师教学和学术水平为首要目的。
想让研究人员休息,帮他们度过学术倦怠期,又想让他们提高学术水平;想让他们提高学术水平,但缺少配套评价体系,老师没动力休——两头都想要,但两头都落空——学术休假在我国的尴尬,恰恰在于它既非真正的权利,也没有落地为实在的福利。
走不出去的教师
从现状来看,学术休假是一个“少有人休的假”,但这也要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能休;一种是不敢休。
| 不能休:休假的条件
前面说过,学术休假不像寒暑假人人都有,“谁能休假”往往需要通过遴选确定。经检索,的确有高校正在实践“学术休假”制度,也确实有人休假,但这几乎是只有少数人才享有的“福利”。
首先名额有限。2012年,吉林大学曾提出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学术休假制度,计划每年遴选20位哲学社会科学教师(具有教授职务)进行全薪学术休假;汕头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均明确各单位每年控制学术休假的教师人数在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内;而在近年案例中,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末公示拟同意16名教师的2025年学术休假申请,已经是人数比较多的情况。
其次要求较高。各高校规定的申请条件中一般涉及教师在校工作时长、职称、过往考核情况、在研课题等,比如需要教师在本校履职满4年或5年以上,考核合格甚至是优秀,承担省部级或国家级课题等等。
| 不敢休:离场的代价
与此同时也需要关注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求定得这么高?或许也因为,对这些满足要求的教师来说,很多事情是可以暂时放下的,但更多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大多有着无法放下的焦虑。
名额少、要求高只是表层原因,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即使名额充足、要求降低,那些可以学术休假的高校教师也“不敢休”。
长期以来,高校对教师主要实行由“基本工资+绩效+津贴”构成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比如论文数量、期刊档次,以及申请课题的层次、经费额度等;津贴则主要依据学术称号、头衔等。
现有的薪酬制度下,教师普遍面临着非升即走的生存压力和量化考核的学术焦虑,由于基础工资偏低,为拿到更高的绩效,倾向于从事“短平快”研究,疲于应付生计和各类考评,教学科研齐头并进。所以,任何形式的离场都意味着职业风险。
学术休假初衷是为了缓解研究人员的学术倦怠,但当学术焦虑而非学术倦怠才是高校教师面临的首要问题时,自然也谈不上学术休假。
水土不服的舶来品
作为一个“舶来品”,学术休假在国内长达30余年的实践中表现出严重的水土不服。而之所以如此,除了在绩效指挥下高校教师个人不能休、不敢休的原因,还需关注到配套制度的缺失。
首先是学术休假制度本身还不够完善,尤其是评价体系。假设一名高校教师选择进企业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寻找“灵感”,那么休假结束后如何评价其成果?
目前,我国的学术休假制度大多对休假结束后的考核评估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其开展的实际效果。要推动学术休假的施行,恐怕还要考虑成果形式如何多元化,常见的著作、论文之外,要探索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研究报告等不同类型的成果评价,以适配不同高校、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
除了制度内部的不完善,其它配套制度的缺失更是学术休假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
在国外,学术休假制度通常有终身教授制和年薪制作为支撑。“大学教师会面临一定的考核,但不需要拿着论文、课题、经费去兑现工资待遇,而是会按约定获得年薪,这让教师有充分的自主空间。”教育学者熊丙奇曾在2014年的一篇时评文章中这样指出。而在国内普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情况下,教师学术休假期间缺少教学科研业绩,收入会大幅减少。
2020年,科技部等六部委曾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提出探索对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学术休假制,两项制度的搭配出现或许也正是出于上述考虑。
终身教职让教师获得职业安全感,敢于暂时离场;年薪制让教师获得经济保障,无后顾之忧。而当一项制度成为孤岛,它的落地只能依靠教师个人的勇气,这注定了它只能是少有人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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