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农耕播种工作繁忙
不少务农务工人员
利用电动三轮车多拉快跑的特点
进行长期、短途的运输工作
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违规利用载货车厢载人
潜藏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警示案例一
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同时进入路口,双方驾驶人虽然都采取了避让措施,但为时已晚,两车发生猛烈撞击,三轮车上的三人瞬间被撞飞,后面搭载两人的头部率先着地,骑车人被轿车推行数米后才停止,致使身体多处受伤。
经调查认定,事发时轿车超速行驶,三轮车违法载人且左转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警示案例二
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辅路左转进入省道时,在大货车驶来的情况下,还侥幸加速左转驶入主路,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骑乘人员摔倒在地,幸好三轮车与大货车擦肩而过,才未酿成惨剧,因他们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伤害程度。
经调查认定,三轮车违法载人,由辅路进入主路时,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主要责任,大货车未提前减速观察,承担次要责任。
警示案例三
2023年7月,东莞常平交警巡逻时,查获一辆严重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这辆小小的车斗里,竟挤了6个人,且所有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因搭载人员过多,车辆转弯时甚至出现了明显倾斜,这般 “开挂” 超员的违法行为,暗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刻喊话叫停。经询问得知,车上人员都是互为亲戚的一家人。驾驶员称,觉得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载人。最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
电动三轮车在违规载人的情况下
大大增加了三轮车的不稳定性
即便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紧急避让
最终还是躲不过悲剧的发生……
车损人伤的同时
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载货车辆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把电动三轮车当成“客货两用”的车辆
人货混装,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0 1
电动三轮车安全技术性能普遍较差
电动三轮车其 “前一后二” 的车轮布局导致重心偏高,载人时,尤其是车厢挤满乘客,车辆稳定性急剧下降,急刹车或转弯时极易侧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0 2
驾驶人普遍未取得相关驾驶证
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交通法规、驾驶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遇紧急情况时,驾驶人往往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事故发生。
0 3
交通安全风险带来不稳定因素
部分电动三轮车存在未登记、未依法购置保险等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04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几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灵活、便捷的电动三轮车
也是不少农贸、纺织市场等
需大量短途运输活动的首选出行工具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无论是在农村道路还是城区道路
驾驶电动三轮车都要拒绝“人当货装”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电动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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