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孟庆伟 北京报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月26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表示,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迈向全国推开,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按照时间表,到2028年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在全国全面覆盖。
王文君介绍,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她表示,按照《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要坚持5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第二个原则是统筹城乡,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第三个原则是公平统一,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第四个原则是安全规范,要注重制度运行管理,注重服务行为质量提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第五个原则是可持续,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王文君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了落实《意见》,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中国残联8个部门出台了配套实施方案,指导各省份立足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路径和具体工作安排。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也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与市场力量、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制度建设,让有需要的群众应享尽享。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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