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启东市委组织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狠抓问题整改、深化成果运用,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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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制度建设固根基

把牢政治巡察定位,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市组织工作要点,推动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建立“组织部长负总责、副部长统筹、科室主责、专人跟进”的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内容、监督职责、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部门协同配合,与巡察机构共同组建评估小组,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整改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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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

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全流程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印发《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面对面”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清单、说明具体问题,近三年共向41家单位反馈干部队伍规划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78个。全程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区分立行立改、集中整改、长期坚持三种类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每月调度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重点单位,通过跟踪督办、实地查验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达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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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成果运用提质效

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巡察整改事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内容,防止后续整改出现断档现象。适时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回头看”,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下沉调研、约谈函询等方式对整改情况再次检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考察材料撰写质量不高”“任前公示不规范”等3大类16个共性问题,编发《选人用人工作提示单》,督促全市各单位党组织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28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

来源:启东市委组织部

作者:王成博

编辑:徐旭

制作:李梦苇

责编:王娣

审核:王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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