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半小时就找服务区”

“眯一会儿就行,没事儿的”

老司机们,这话熟不熟悉?

在我们日常开车中

有种危险悄无声息,却能瞬间酿成灾祸

——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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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疲劳如何认定?

长时间驾驶车辆是多长时间?

驾驶人睡眠质量是否不足外人如何知晓?

2026年2月公安部发布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

并于6月1日全国落地执行

让疲劳驾驶认定有理有据,不再 “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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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从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

三维立体判定

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就算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a)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h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b)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h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min的;

c)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h的。

注: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具备避险条件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a)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min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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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生理疲劳闭眼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s以上的行为。

b) 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的;

c)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表1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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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内容方法

驾驶时间调查

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 据卡口监控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和累计驾驶时间。

避险情节调查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模拟实验、数据推算等调查方法,判断事故车辆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具备避险条件,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及时采取避险措施,并分析其采取避险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生理状态调查

针对配备或穿戴有关生理状态监测设备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调取其驾驶期间使用的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记录数据,通过分析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记录的图片、视频文件等,确定其是否处于过度疲劳状态驾驶车辆。

精神状态调查

在询问/讯问中主动提问“驾驶车辆途中直至发生事故时你的精神状态如何? ”“驾驶车辆途中直至发生事故时你是否曾感到疲惫困倦或打瞌睡? ”等问题进行取证,根据机动车驾驶人的回答确定其是否处于疲惫困倦/打瞌睡状态下驾驶车辆。

其他要求

事故调查过程中应注意排除或区分酒驾、毒驾、分心驾驶等其他违法行为。根据酒检、毒检结果排除酒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根据事发时手机、车载视频使用情况,车内监控录像、车内乘客证言等排除分心驾驶违法行为。

疲劳驾驶从来不是“小事”

一秒的犯困,可能就是一生的遗憾

面对新的认定规则

与其担心触碰红线,不如提前做好预防

从源头规避风险

01

要养成合理安排驾驶时间的习惯。连续驾驶接近4小时,就应主动寻找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02

在出车前尽量保证充足睡眠,拒绝带病开车。精神状态良好,是安全驾驶最基本的前提。

03

如果身体出现明显疲劳、困倦等情况,也要及时停车调整状态,而不是勉强继续行驶。

6月1日起,新规正式落地执行

大家要养成规范驾驶习惯

拒绝疲劳驾驶,守护出行平安

别让一时硬撑,毁了自己和家人幸福

来源:公安部、国家应急科普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