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3月2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防范治理求职服务领域诈骗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一起冒充高校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1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李某冒充北京某高校工作人员,虚构能够帮助李某某、施某某办理该高校集体户口、办理户口需提升学历等事由,欺骗李某某妻子宋某通过手机银行、微信转账等方式向其转账人民币15.2万元,欺骗施某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其转账人民币13万元。李某收取上述钱款后大部分用于个人消费。被告人李某于2024年12月13日经民警查获到案,两部手机被扣押。经查,案发前,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偿还被害人宋某人民币1.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求职者若想要提升学历,应优先通过高校招生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了解政策,切勿轻信他人宣传的特殊渠道。一旦发现遭遇诈骗,应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