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孟庆伟 北京报道
到2028年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实现在全国基本全面覆盖。
在3月26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在回答《中国经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这些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失能人员照护难题,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发布会上表示,长期护理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政府按规定对参保城乡居民给予补助
自2016年以来,按照先试点、再推开的思路来推进,长护险先后于2016年、2020年开展了两批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试点覆盖地区从2016年启动之初的15个拓展到了2025年底的92个,覆盖人群已经达到了3.08亿,基金累计支出超过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减轻了家庭负担。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制度建立从局部试点走向全国推开,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就筹资渠道、参保补助、财政资金支持等问题,郭阳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配合国家医保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意见》和八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
“我们配合国家医保局指导试点地区完善政策设计,探索建立各方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试点地区的参保范围从职工人群起步,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到了居民。”郭阳说。
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这些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郭阳介绍,目前,财政部在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中已经作出了相应安排,考虑到各地居民参保工作有逐步推开的过程,今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会按照各地预计的参保人数先实行预拨,到下一个年度再根据实际参保人数进行据实结算,确保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拨付。今后,随着参保人数增加,财政补助力度还会继续加大。
“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强化财会监督,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平稳落地实施,让政策红利能够及时高效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切实减轻失能群众家庭照护负担。”郭阳说。
统筹城乡 公平统一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从参保范围看,长护险将覆盖全民。《意见》明确,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为保障制度公平,长护险基金将统一建账,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此外,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
郭阳也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跟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样,都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且明确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要求科学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从统筹层次上看,王文君介绍,长护险可以从市地级统筹起步,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省级统筹。在推进节奏上,具体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步分批推进改革,有条件的市地可以先行,不具备条件的市地可以夯实条件后再实施。
王文君强调,总的说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在覆盖人群上,可以先从职工人群起步,再逐步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可以职工、城乡居民同时纳入到制度覆盖范围。
长护险费率统一在0.3%左右
为让筹资机制稳定可持续,《意见》明确,合理设置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从缴费水平看,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
具体看,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筹资由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个人缴费,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18周岁以下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
《意见》还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充分考虑城乡差异,《意见》规定,地方结合实际精算,可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也可在农村地区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缴费基数,鼓励探索完善更加科学精细的量能筹资机制。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当年,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减半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从0.3%左右起步。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不低于60%)确定,由个人按规定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缴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
待遇保障不设起付线
作为一项新的、重要的制度安排,待遇保障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介绍,关于“谁能享受”的问题,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那些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他同时强调,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享受什么”,张西凡称,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目前,国家已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所享受的具体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的问题,张西凡介绍,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是有所差异的,以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的问题,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3类,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服务;选择入住定点机构,接受机构护理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服务。由于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意见》鼓励使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家门口就能获得服务和保障。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颜京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