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据3月25日新黄河消息,3月24日晚,江苏苏州峰学蔚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讣告,知名考研老师张雪峰(本名张子彪)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24日傍晚,一份姓名为张子彪的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在网上流传,相关医疗文件疑似泄露引发关注。
记者就此事致电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监督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这件事,可以拨打医院总机。”随后记者拨打医院总机电话,工作人员再次以“不清楚”为由挂断电话。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则表示,“领导已关注此事并正在处理。”
张雪峰的猝然离世令人震惊和痛惜,而本应属于患者隐私的医疗文件,竟然如此轻易地被泄露到公共领域,甚至被当作“死亡依据”在网络上肆意流传,让公众对医疗隐私保护的底线产生了深切质疑,这让人不寒而栗,深感愤慨。
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熊真平律师分析指出,若经查证属实,相关信息的直接泄露者、转发扩散者及涉事医院,均可能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1226条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的规定,医疗资料属于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任何未经授权的泄露行为均构成对逝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侵犯。张雪峰的近亲属有权依法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普通网民而言,若未经证实即参与转发、扩散虚假信息,同样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如泄露者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暂停执业6个月至1年,乃至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医疗机构如存在管理疏漏,卫生主管部门可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对于恶意泄露、传播隐私信息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若泄露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多次泄露、泄露大量私密医疗信息、借此牟利,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给家属带来极大精神创伤等,相关责任人可能触犯《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熊真平律师特别提醒,自然人去世后,其生前人格利益(包括隐私权)仍受法律保护,近亲属有权依法维护逝者的隐私权益。在此次事件中,无论信息泄露源头来自医疗机构内部人员还是第三方,均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若涉事医疗文件系伪造、变造并加以传播,相关法律责任将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情节及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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