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

记者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

该委日前发布关于批复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门诊

及其他辅助用房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同意实施该项目。

根据批复,

为推动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医疗

服务保障能力,

我省建设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门诊

及其他辅助用房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18号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东湖院区。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部分既有建筑及构筑物(少量)、新增建筑及构筑物、建筑内部装修改造、机电工程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屋面工程改造、室外工程改造,配套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道路、绿化工程等;改造涉及面积为51638.58平方米,改造后地上总建筑面积82393.96平方米(地下面积8779.35平方米),病床数为627张。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批复要求严禁在项目中配置

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

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

不得搭车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

杜绝闲置浪费现象。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杨小勇

编辑:熊一鸣 二审:胡志文 终审:邹岚

南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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