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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IC

试点10年,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真的要来了。

3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王文君在3月26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暖心之举。长护险“护”的是失能人员的尊严,“解”的是家庭照护的难题,“增”的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护险共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

一问 长护险提供哪些保障?

协助进食等36项服务能报销,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

长护险是社保的一项新险种,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

早在2016年,我国便启动长护险制度试点,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广州、青岛等15地;到2020年,长护险制度试点再度扩容,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晋城市等纳入试点范围。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长护险试点城市已拓展至92个,覆盖人群达3.08亿,基金累计支出超1000亿元,为超过330万失能人员提供了护理服务支持。

根据介绍,长护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通过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就是为了确保专款专用,使基金用在对失能人员的照护上。国家医保局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将重度失能人员迫切需求的36项服务纳入长护支付范围,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吸痰、导尿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

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3类,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定点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非全日的服务;选择入住定点机构,接受机构护理的,由机构提供全日的服务。

二问 谁能享受长护险的报销?

所有职工和居民均上保险”,起步阶段保障对象重度失能人员

长护险之所以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是因其具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的特征。

按照《意见》要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要坚持五个原则,包括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统筹城乡,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

《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解读称,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

根据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后续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提升,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张西凡强调,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

三问 “第六险”会否增加用工成本?

职工月薪1万元企业仅承担15元/月,缓解隐性成本上升问题

《意见》提出,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王一迪认为,从政策设计来看,单位与个人按同比例分担职工长护险费用,单位费率约0.15%(总费率0.3%),远低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力险种,以月薪1万元的职工为例,企业每月仅需承担15元,整体负担较低。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认为,短期来看,长护险纳入单位缴费体系,会对企业的用工成本形成新增压力。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整体经营承压,用工成本处于较高水平,即便长护险费率控制在0.3%左右,其边际增压仍不容忽视,对中小企业而言体感更明显。因此,政策落地需注重把握节奏,避免对企业形成叠加性负担。

不过,朱俊生进一步表示,从制度设计看,《意见》已体现出较为审慎的导向:一方面强调“保基本”,即保障范围和待遇水平需与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避免过度扩张;另一方面通过多方共担、结构优化(如与基本医保费率统筹考虑等)来对冲部分成本压力。

两位专家一致认为,长护险落地给企业带来的短期压力固然不容忽视,但长期良性循环更有价值。

“长期来看,长护险可缓解职工因家庭照护压力导致的缺勤、离职问题,间接降低企业人力管理成本,形成政策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王一迪称。

朱俊生表示,中长期看,长护险通过制度化分担员工家庭照护压力,有助于缓解因失能照护带来的劳动力供给波动和隐性成本上升。

四问 长护险报销比例如何?

不设起付线不与商业保险产品冲突

长护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有所差异。为确保基金可持续,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普及长护险非常必要,每个人都有失能风险,一旦失能,后续照料需要长期、持续的人力和资金投入。”王一迪表示,目前医保只覆盖医疗相关费用,护工费、照料费、康复费等失能后的大额支出,并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长护险可以按比例报销护工费、护理院费用等,兜底家庭风险。

朱俊生也认为,类似于养老保险解决养老“费用问题”、医疗保险解决“看病问题”,长护险解决的是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减轻个体和家庭负担,更在于让老年人更有尊严地生活,是社会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不过,有消费者提出,此前已购买保险公司推出的长护险产品,是否与《意见》中提到的长护险有冲突?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社保中的长护险与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长护险类似于基本医保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前者定位于“保障基本”,重点覆盖重度失能人群和基础护理需求,强调公平与普惠;后者更多面向差异化需求,提供更高水平、更广服务范围的保障。

五问 为何此时全国推行?

4-2-1”“4-2-2家庭成主流长期护理变为刚性需求

10年试点后,长护险迎来全国推行,实则必然之举。

朱俊生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此时推进长护险,具有“需求倒逼+制度成熟+政策窗口”三重逻辑。首先,人口老龄化与失能人员规模快速提升,使得长期护理从“潜在需求”转为“刚性需求”,试点已难以满足现实压力;其次,经过近10年试点,长护险在筹资机制、失能评估、经办模式等方面已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经验,具备从“点状探索”走向“全国建制”的基础;最后,在当前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长护险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拼图”。

王一迪认为,此时推进长护险,主要基于人口结构、医保可持续、产业发展及制度成熟度四大维度综合考量。

“‘4-2-1’‘4-2-2’家庭成为主流,传统家庭照护能力持续削弱,全面铺开是解决社会痛点的必然选择。”王一迪表示,长护险作为养老产业支付端支撑,能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稳定现金流,带动护理服务、辅具租赁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同时能创造大量护理岗位,既能解决照护问题,又能解决就业问题。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其中,失能老人约3500万,“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困难呼吁长护险尽快落地。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