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有一种非正常的婚姻关系——换亲。

就是一方有儿有女,另一方也有儿有女,双方自愿,用自己的女儿,相互为自己的儿子换媳妇。当时,这种婚姻形式在农村比较常见。现在,我就简要回顾一下,说道说道: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通过自由恋爱结婚的,还不是主流。

大部分婚姻是媒婆牵线搭桥后,通过青年男女相亲,最后由双方家长敲定的。换亲更是如此。

换亲大多是农村经济条件不好的人家,或者儿子条件不好,比如长的窝囊,有身体缺陷、残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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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儿子娶上媳妇,就拿自己的女儿去换。对方也是这种情况,可谓同病相怜。这样,在媒婆的牵线下,双方父母经过考量,就基本上决定了婚姻。

虽然也走相亲的过程,但女儿的意见不重要了,不过是走走形式和过场罢了。

既然女儿不爱对方儿子,为什么双方女儿还同意为哥弟换亲呢?

这就要看当时比较普遍的婚姻观念了。当时,包括女儿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都潜意识地认为:所谓结婚就是成家过日子。作为女儿,什么爱不爱的,都不重要。重要的为自己的父母和兄弟着想,让自己的哥弟娶上媳妇,让自己的家族能够传宗接代,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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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工作时,经常调解婚姻问题的纠纷,其中很多是换亲婚姻。有一次,两对夫妻同时来到了派出所,其中一对的女方、另一对的男方,坚决要求离婚,而相对应的男方却不愿离婚。原来,要求离婚的男女,是亲哥妹,不同意离婚的男女也是亲哥妹。一方男子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妻子无法忍受,结果,直接影响到两对婚姻,四个大人,五六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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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孩子对长辈的称呼问题,后来,换亲又出了升级版——转亲。就是三家以上的儿子女儿,转着换,反正一家出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配对结为夫妻。

这样,孩子们就没了是舅母、还是姑姑的困扰了。但这只是解决了一个称呼问题,其它与换亲无异,甚至更惨。女儿完全沦为了用于哥弟娶媳妇而交换的物品,自己未来的丈夫如何,只能靠碰运气、赶大点、听天由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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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我的亲戚来说,有三家换亲家庭

就拿我的亲戚来说,有三家换亲家庭

分别是:我大姑家的表哥表姐、我五姨家的表弟表妹、我四叔家的堂弟堂妹。不过,他们都很幸运,现在都是儿孙满堂,日子过得都不错,也算是一种安慰吧。

不瞒朋友说,我父母也有用我妹妹给我弟弟换媳妇的计划,只是我妹妹考上了中专,参加了工作,才使计划泡汤了。不过,我弟弟也成家了,现在日子过得很好。

我回忆:大约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换亲现象就销声匿迹了,走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女孩开始觉醒,全力抵制换亲,不做牺牲品,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恋爱历史新时期。

换亲虽然严重侵犯了众多女儿的权益,甚至断送了她们一辈子的幸福

但却是农村众多弱势群体的一种自救方式,解决了许多困难家庭娶不上媳妇的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是有一点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