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显示,同意筹建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东农商银行”)。批复要求,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这将是青海农信系统第一家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意味着青海省推动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迈出重要的第一步。
据了解,青海海东辖内共有5家本地法人农商行,包括:海东农商银行、互助农商银行、民和农商银行、化隆农商银行、循化农商银行。
2025年10月27日,上述5家银行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联合发布公告,为加快海东市域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步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启动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东农商银行工作;5家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均由海东农商银行承继。
2025年11月19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成立海东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决定组建海东市市级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并成立海东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2026年1月,海东农商银行筹建小组发布征集发起人的公告,向符合海东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自然人、境内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征集发起人募集股份。其中明确:法人股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50%,自然人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0%,其中职工自然人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本次募集股金以五家银行原有股金为基础发行总数为10亿股(暂定),每股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
上述公告同时提出了原股东股份处置方案,具体来说:对符合海东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东股份转为海东农商银行股份;
对不符合海东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或不愿意转为海东农商银行股份的原股东股份,按照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的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海东农商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对坚持要求退股的,退股价格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对公告期满无法确认身份的原股东股份,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再具有股份性质。
因退股和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转入“其他应付款”所造成的差额,由海东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联系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认股人条件的原股东或新增股东,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将股份补足。
今年2月发布的海东市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透露,去年“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组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并退出高风险行列”,2026年将“完成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组建开业工作”。
根据青海农信官网发布的信息,经海东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研究,决定3月30日召开海东农商银行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审议《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议案。
资料显示:青海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2005年6月,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对全省农信社(现为农商银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2021年5月,青海农信全面完成全省县域法人机构股份制改革,目前全省有法人农商银行29家,营业网点350个,员工近6000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有四川、新疆、云南、安徽、广西、贵州、湖南、青海等八省(区)陆续推进地市统一法人农商行筹建工作。
行业人士认为,推进组建地市级农商行将是未来进一步深化市县农合机构改革的重要手段,整合重组工作遵守“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
来源:青海金融监管局、青海农信、证券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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