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全文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为未来五年中国各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大方向、大基础。与养老金调整有关的内容在十五五纲要里有所体现,具体内容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
在十四五规划里则表述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由此可见,十五五期间关于养老金调整的重点有所变化,从完善调整机制变为要把更多调整资源放到待遇较低的群体身上。
大家不要小看这一变化,可能会让调整方式出现重大变化。不妨大胆设想,未来在调整养老金时会不会仅保留定额增加额部分,即每个地区根据当地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和平均收入情况只设置一个固定的增加额。比如,上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加120元、河南退休人员统一加80元等。
这种调整方式能最大程度的提高中低养老金收入人群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
以上面列举的上海的定额增加额为例,月入3000元的退休人员加120元意味着增长比例是4%,月入7000元加120元的增幅只有1.7%,月入9000元的增长比例低至1.3%。养老金越少增长比例越高,甚至可能翻一倍以上。
我相信这样的调整方式能让绝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满意,至少不会在出现调整后养老金绝对额反而扩大的情形了。
然而,这种调整方式虽然能充分体现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的原则,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会严重冲击职工缴纳社保的信心。
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缴纳社保,缴费越多、年限越长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越多。需要注意的是,退休后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不是一年内把之前几十年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拿出来,意味着大部分缴费余额留在养老保险基金里。这相当于把钱存在银行里,每年的养老金调整额有一定的存钱利息属性。
缴费多、未领取的养老保险余额就多,利息是不是应该更高些呢?可如果一个地区的所有退休人员增加相同金额,也就是只有定额增加额一个调整项,那么就变成了不管存多少本金利息都完全一样,那还不如少存点钱。放到社保缴纳领域,便是想尽办法少交社保、缩短缴费年限。
把更多的养老金调整资源给到中低养老金收入人群是应该的,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体现,但不能走极端,应该寻找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平衡点,可以倾向中低收入人群、不能完全放弃为养老保险贡献更多缴费额的退休人员的合理利益。
因此,“十五五”期间的养老金调整不太可能只保留定额增加额一项内容,挂钩增加额和倾斜增加额还会继续保留。同时,定额增加额的占比肯定会不断提高,这样做能起到倾向低收入人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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